哆啦ˇ 發表於 2009-7-6 12:25:28

泰勒定理的奇聞軼事

蔡聰明
泰勒展式 (Taylor expansion) 的剩餘項救人一命! 在俄國革命期間(1917年左右),數學物理學家塔姆 (Igor Tamm) 外出找食物,在靠近敖德薩 (Odessa) 的鄉間被反共產主義的保安人員逮捕。保安人員懷疑他是反烏克蘭的共產主義者,於是把他帶回總部。 頭目問:你是做什麼的? 塔姆:我是一位數學家。 頭目心存懷疑,拿著槍,手指扣著扳機,對準他。手榴彈也在他的面前晃動。 頭目說:好吧,那麼一個函數作泰勒展開到第 n 項之後,你就把誤差項算出來。如果你算對了,就放你一條生路,否則就立刻槍斃。 於是塔姆手指發抖,戰戰兢兢地慢慢計算,當他完成時,頭目看過答案,揮手叫他趕快離開。 塔姆在1958年獲得諾貝爾物理獎,但是他從未再遇到或認出這位非凡的頭目。 筆者講授微積分,每教到泰勒定理時,都要順便說這個故事,讓學生警惕一番。 泰勒展開定理就是要利用微分與積分工具,來剖析函數的結構。 假設函數 f 定義在開區間 (a,b) 上,並且 http://episte.math.ntu.edu.tw/articles/sm/sm_31_04_1/img1.gif,當我們知道 f 的資訊越多,對 f 的剖析就越精細。 這個資訊包括兩方面,一個是 f 的可微分的階數逐漸提高,這是一種泛泛的條件;另一個是 f 在一點 c 的各階微分係數的階數也不斷增加,這是在一點(局部)的資訊之逐漸加深。 (i) 若 f 為一階連續可微分,並已知 f(c) 之值,那麼由微積分根本定理的 Newton-Leibniz 公式知

http://episte.math.ntu.edu.tw/articles/sm/sm_31_04_1/img2.gif

亦即 f(x) 可以剖析為清楚的 f(c) 與尚未完全清楚的 http://episte.math.ntu.edu.tw/articles/sm/sm_31_04_1/img3.gif 兩項之和。
(ii) 若 f 為二階連續可微分,並且已知 f(c) 與 f'(c) 的值,那麼由(1)式與分部積分公式得知

http://episte.math.ntu.edu.tw/articles/sm/sm_31_04_1/img4.gif

從而

http://episte.math.ntu.edu.tw/articles/sm/sm_31_04_1/img5.gif

亦即 f(x) 可以剖析為清楚的一次多項式 f(c)+f'(c)(x-c) 與尚未完全清楚的 http://episte.math.ntu.edu.tw/articles/sm/sm_31_04_1/img6.gif。
(iii) 若 f 為三階連續可微分,並且已知f(c), f'(c) 與 f''(c) 之值,那麼由(2)式與分部積分公式得知

http://episte.math.ntu.edu.tw/articles/sm/sm_31_04_1/img7.gif

從而

http://episte.math.ntu.edu.tw/articles/sm/sm_31_04_1/img8.gif

亦即 f(x) 可以剖析成清楚的二次多項式

http://episte.math.ntu.edu.tw/articles/sm/sm_31_04_1/img9.gif

與尚未完全清楚的剩餘項

http://episte.math.ntu.edu.tw/articles/sm/sm_31_04_1/img10.gif

利用積分的平均值定理,(5)式又可以寫成

http://episte.math.ntu.edu.tw/articles/sm/sm_31_04_1/img11.gif

我們稱 P2(x) 為二階泰勒多項式。 按上述要領,繼續做下去(數學歸納法),我們就得到如下美麗的泰勒展開定理。 泰勒展開定理(1715年): 設函數 f 在區間 (a,b) 上具有 n+1 階連續地可微分,http://episte.math.ntu.edu.tw/articles/sm/sm_31_04_1/img1.gif,則對任意 http://episte.math.ntu.edu.tw/articles/sm/sm_31_04_1/img12.gif,f(x) 可以展開成

http://episte.math.ntu.edu.tw/articles/sm/sm_31_04_1/img13.gif

其中的剩餘項(或誤差項)Rn+1(x) 可以表成微分形式或積分形式:

http://episte.math.ntu.edu.tw/articles/sm/sm_31_04_1/img14.gif

其中 ξ 介於 c 與 x 之間,或

http://episte.math.ntu.edu.tw/articles/sm/sm_31_04_1/img15.gif

註:泰勒(B. Taylor, 1685∼1731)是牛頓的學生,具有相當的音樂與藝術才華。他為了探求音律之謎,首開其端用微積分來研究弦振動問題(1713年),約一個世紀之後,富立葉(Fourier)分析出現才達於高潮(1807年)。泰勒也研究投影畫法的幾何學,其美術作品至今仍然被珍藏於倫敦的國家畫廊(the National Gallery)之中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泰勒定理的奇聞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