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10
發表於 2009-9-17 20:25:52
等回應
好像已經回應很久關閉者也看過
視而不見
01010
發表於 2009-9-17 20:26:19
本帖最後由 01010 於 2009-9-17 08:32 PM 編輯
#15
恩我也是最近才發現
更好玩的是簡介都說24小時 你回文打1~3開機中
每天都換一下日期都算有意義唷!!!! 也沒違規版規
大家多利用吧 免得被扣分
♣戀.憶★
發表於 2009-9-17 20:34:51
如 果 版 主 星 期 日 之 前 仍 無 回 應
我 就 會 判 決
01010
發表於 2009-9-17 20:36:38
#18
喔喔喔 那他 回的那段話???
判決後 1~3開機 4~6開機
5~7開機 這樣也納入有意義???
♣戀.憶★
發表於 2009-9-17 20:37:39
#19
等 待 判 決
01010
發表於 2009-9-17 20:38:49
#20
喔喔喔 聽說PVP版主失蹤 1個禮拜左右
自立區失蹤4~5天 出現一次 又失蹤 這樣管理能力適合??
怎麼不換每天都有管
pan00017
發表於 2009-9-17 20:41:17
#21
版主也有學校事情
01010
發表於 2009-9-17 20:45:09
喔 誰沒私事阿
沒時間管理就不要虛榮申請該版主
當初申請不是要寫每天上限時間
好幾天才管理一下 又失蹤 已經很多次
♣戀.憶★
發表於 2009-9-17 20:49:33
#21
PVP 的 龐克 版 主 已 於 一 星 期 前 申 請 辭 職, 只 是 今 天 才 執 行 有 關 動 作
月夜 版 主 有 上 線 進 行 管 理
自 立 區 版 主 也 非 常 失 蹤 的 [有一名請假中], 會 督 促 管 理
我 也 希 望 有 人 能 申 請 版 主 天 天 協 助 管 理
goddameit
發表於 2009-9-17 20:50:53
如 果 宣 傳 區 版 主 無 法 頻 繁 的 管 板
請 自 動 辭 去
(( 被 強 迫 操 作 的 話 , 相 信 你 是 會 覺 得 很 沒 面 子 的
♣戀.憶★
發表於 2009-9-17 20:50:58
#23
基 本 上 那 上 線 時 間 只 是 參 考
有 認 真 管 理 , 盡 責 則 可
01010
發表於 2009-9-17 20:52:20
另外請教什麼較個人主觀
那版規勒???
用個人主觀 來管理
這個人跟我比較好 恩讓你過
這個跟我不好 (同樣類似回文) 短訊及時反正能聯絡另一個版主 ( 這個跟我不好讓你來扣!?
說那什麼個人主觀 來處理
♣戀.憶★
發表於 2009-9-17 21:13:08
#27
其 實 版 規 也 是 基 於 我 們 的 主 觀 意 識 下 制 定 的 , 沒 有 真 真 正 正 的 客 觀 版 規
比 方 說 , aasqa,推推推推
這 兩 個 回 覆 我 們 都 同 意 是 無 意 義
但 我 們 並 不 是 基 於 世 界 某 定 律 來 判 定 這 是 無 意 義
是 我 們 主 觀 意 識 告 訴 我 們 這 內 容 是 空 洞 無 物, 沒 有 任 何 意 思
所 以 就 是 無 意 義 的 回 覆
但 為 何 大 家 都 不 會 去 爭 論 這 樣 的 內 容 ?
是 因 為 大 家 的 主 觀 意 識 都 相 同 , 所 以 就 不 會 去 爭 論
而 為 什 麼 這 帖 所 說 的 回 文 會 引 起 爭 論 ?
是 因 為 大 家 主 觀 意 識 上 有 不 同
以 上 希 望 懂 我 說 什 麼 .. 因 為 比 較 抽 象 化 了
這 只 是 解 釋
判 決 仍 然 在 星 期 日 出 爐
〃默者言〃
發表於 2009-9-17 22:39:32
自立區失蹤4~5天 出現一次 又失蹤 這樣管理能力適合??
本 人 有 申 請 請 假
喔 誰沒私事阿
沒時間管理就不要虛榮申請該版主
看 了 閣 下 第 二 個 回 覆 不 禁 讓 我 在 想
[ 你 來 上 班 就 別 請 假 , 你 既 然 要 請 假 那 你 乾 脆 請 辭 ? ]( 使本人笑了許久 )
閣 下 此 篇 回 覆 非 常 好
閣 下 可 以 考 慮 發 篇 文 章 告 訴 各 位 版 主 這 句 話 來 當 作 警 惕
本 人 會 很 期 待 其 他 版 主 對 此 種 回 覆 的 看 法
#25
**** Hidden Message *****
回 歸 正 題
正 如 糖 衣 所 言 , 無 意 義 回 覆 和 個 人 主 觀 有 差
此 言 , 本 人 相 信 聰 明 人 都 能 領 悟 到 其 中 之 理
目 前 網 路 世 界 上 無 意 義 回 覆 沒 有 所 謂 的 真 正 定 義
因 為 眾 人 的 價 值 觀 皆 有 異 , 不 能 判 定 哪 個 才 是 無 意 義 回 覆
句 意 不 夠 明 確 之 回 覆 , 容 易 造 成 歧 義
拿 句 話 來 舉 例
ex : 找到盜竊的狗
可 能 表 示 「某隻狗發現有竊賊」, 也可能指 「搜尋到賊帶來的狗」。
本 人 建 議 可 以 對 有 歧 義 之 回 覆 下 個 定 論 , 來 更 動 版 規 。 ( 暫時性 )
To 卡可卡 .:mD173
每 個 人 評 分 標 準 不 同 (同意,當然也十分主觀)
但 在 此 種 管 理 模 式 下 以 不 同 的 標 準 來 管 理 多 少 會 造 成 些 問 題
靜 候 吧
zzzzzzzz10
發表於 2009-9-17 23:07:05
#29
版規的訂定由你們版主群們決定
看是要對無意義回覆放鬆還是...............
討論完在公告吧
不過希望是真正所有版主任同
(不要會員事務所一個標準.自立區一個標準.pvp跟變態區一個標準)
不要由個人情感帶來含糊不清的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