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貓 發表於 2010-7-6 07:56:00

[轉]新詐騙手法- 一場車禍,對方說沒關係,卻換來賠償金

黃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這則車禍,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黃小姐以為沒事,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
黃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被撞的人要求賠償30萬現金,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以10萬元私下和解。
這是真實案例
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殊不知這是詐騙案件,製造假車禍,遇到這類情況,請大家務必記住
1. 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
2. 若對方堅持沒關係,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請對方出示證明 並簽字)。
3. 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到警局備案。
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錯,就來不及 了……
希望各位小心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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