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再愛嗎?
看過何權峰的<愛,錯在哪裡?>一書後最近我以過來人的身份認真的思考何權峰所寫的一些道理
的確,愛,真的不能回頭
回想當年前夫離開我們母子後
到我們正式的離婚令已經出了
某一天,前夫要求復合
我豪不考慮地斷然拒絕了
我想前夫都會覺得奇怪
因為以往他不費吹灰之力
就會把小雨乖乖的帶回家
當然,那時我已有追求者
不過,當時我有認真思考
即使我孤苦伶仃的一個,也不會回頭
原因很簡單,因為我已經不再愛他了
當我不可能再愛我的前夫時
試問我又怎可以要求前度男友再愛我呢?
不是他不想,而是他不能
朋友們,別再問跟你分開了的另一半為何不能再愛你一次
也請不要再仇恨他/她們
因為, 不再回來的感覺,是無法控制
不要苦苦哀求
倒不如瀟瀟灑灑
挺起胸膛向著自己的人生路勇往直前吧
失去一個不愛自己的人
沒甚麼好傷心
失去一個愛自己
而自己又愛的人
那才是一種終極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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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知道何時會不再愛對方
或對方何時不再愛自己的話
就好好珍惜現時能彼此擁有
好好把握,並認真地去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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