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員級請入內
我有位朋友會員名稱【秀伊、】
他帳號遭到 禁止永久訪問
剛有去懲罰區看了一下
我有複製照片給我朋友 【秀伊、】 看
她想要我轉告管理員說 :
如果是因為不小心複製然而
出現他人論壇 ..網址名稱
經過本人詢問當下沒注意
也沒看見 有複製到
如今是這樣 應該也不至於
禁止永久訪問
切並無警告就直接禁止永久訪問
這樣處理方式應該不是很恰當吧 ? 不要拿 有沒有處分前警告做理由
自己疏忽就是疏忽
宣傳論壇 就是永禁
這在版規和總法上都可以找到
你可以做的是幫他論 是否是廣告 或 幫他申請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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