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下的奧鄰居
本帖最後由 凝小璇 於 2012-10-21 05:12 PM 編輯看到新聞區一篇樓上太吵被樓下提告的新聞
想到我家情況
不過我家只有兩個人 我們平常不是不在家
就是都呆自己房間看電視或玩電腦 再家說真的除了出門
根本沒什麼再走動
可是樓下就有個奧鄰居整天找麻煩
晚上8點 我們兩個人看電視玩電腦完全沒走動
她居然可以上來按電鈴說我們走路摳摳摳的
吵的他睡不著 ...就算了
陽台曬棉被被不知哪飛來的沙子弄髒了
先是上來吵 給她看我們陽台根本沒沙子這種東西
她看完之後還報警說我們故意丟沙子下去
警察來按電鈴我整個........超無言
是怎樣 有被害妄想症嗎 整天沒事找事
難道沒有樓上能用什麼方法證明根本沒再吵
可是樓下三不五時上來亂一下搞得我們雞犬不寧的方法嗎
想蒐證也不知從何蒐起
有什麼方法可以跟那位鄰居證明我們真的沒在吵別再來亂了嗎T.T 要是我我就直接去踹門叫出來面對了
那種人就是欺善怕惡
說到壞鄰居就想到壞鄰居的MV x0823x 發表於 2012-10-21 11:51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是我我就直接去踹門叫出來面對了
那種人就是欺善怕惡
不好吧
我也十分想去踹門
不過就變成我的錯了
本帖最後由 疾風神影 於 2012-10-21 01:38 PM 編輯
照你文章看來
先說您樓下鄰居吧!? 估計他有精神病之類的症狀!
(如警察來)可試著請他們調看看對方是否有這等病歷~?
因為他這樣三不五時, 來舉報您!! 而且都沒有確切證據,
就請警察來~已經構成擾鄰之嫌;妨害居家安定之實。
如果他常常上來說那些五四三, 最好就是沒禮貌的敲擊您的門戶;
錄影存證最好, 不然就錄音;這都將成為日後的佐證之鑰。
再者,不是只有樓下能舉報您!! 警察來,反觀你真沒做哪些事情~
可像警察具體一一說明,或是請對方拿出"蒐證"的證據來,在說那些。
不然您真的可嗆警員說,對方有提供您認何蒐證之實嗎?
這樣常常來請安報到,已經構成您日常的生活壓力、恐慌!
(Ps. 如果警察態度傲慢或不講禮的話;好聲好氣,當然婉轉敘述您的不安。) - 民安法
這社會是一分證據說一分話的!
警察來,那是"義務"!有人舉報,就應照型式走。
(重點就是要請對方,拿出證據來!不然這樣隨便請警察來∼已構成擾鄰和浪費公堂資源。)
當然,如果警察要拗你,也別傻傻的被拗;也能蒐證舉報他。
此處說的就是,您像他說明了事實,結果他不予理會!!你有權力、義務舉報他。
這時代,攝像那便利,網路又那發達!
很多事情,是很好解決的∼
嚴重點, 還能反咬對方毀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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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2F,現在不是拳頭的時代了~~
明著來,說到最後,原本對的是你,最後連要立足之地都沒有。
(Ps. 當然如果是瀟灑氣魄話, 就沒話說{:soso_e179:})
疾風神影 發表於 2012-10-21 01:29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先說您樓下鄰居吧!? 估計他有精神病之類的症狀!
(如警察來)可試著請他們調看看對方是否有這等病歷~?
可試著請他們調看看對方是否有這等病歷~?
這個我覺得應該是不太可能可以
這種事也不只我家會有吧
而且對方我想99%也不可能同意給我查
警察來看了之後也說不是我們的問題
而且我們陽台是用板子把縫隙擋住 只有上面通風
就算要丟我還要爬上去翻出去才能往下丟東西
又不是瘋子沒事拿命去搞他棉被幹麻
我媽是氣的要死一直對著他們念 他們也頂多就安撫
畢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是最好的
是有想過他來按電鈴就錄音
可是他是來說我們怎樣怎樣走路很吵之類的吵到他
可是不能證明我們沒有再吵 所以錄音感覺也沒什麼用
我是覺得能忍就忍 除非他太過份
就算再檢舉 警察再來 我頂多是被他吵那一下
他就又多一個亂檢舉的嫌移了
他真的要繼續鬧 那些來過的警察也就會是我的證據
對我是有利的
本帖最後由 S87441715 於 2012-10-21 04:40 PM 編輯
其實這樣從一個角度來看
可以告他毀謗罪
第310條 誹謗(毀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這已經毀損你的名譽,從鄰居叫警察來,你就有相當權力來告他
給你做參考
http://www.psychpark.org/discuss/board1/declare4.htm
S87441715 發表於 2012-10-21 04:38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實這樣從一個角度來看
可以告他毀謗罪
摁 謝謝你
雖然討厭他這種形為
不過抱怨歸抱怨
我想不要太過分 我還是能忍就忍
況且真的告了很麻煩 光是出庭就不知道要幾次
我還有個車禍的官司打了1年還沒打完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 ((嘆
本帖最後由 x0823x 於 2012-10-21 07:38 PM 編輯
給4F:
我爽就好0.0
打電話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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