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exp102762 發表於 2014-7-17 11:36:35

銷違規申請

本帖最後由 bsexp102762 於 2014-7-17 05:00 PM 編輯

http://i.imgur.com/ovWw3Jc.jpg

有關於此規定已經私訊向goddameit理解
版規亦不可抵觸
若發文前對版規有所疑慮
必先詢問後再發帖...

今後寧可私訊壇主(-10金錢)
也不願意
牴觸版規(積分 -50 / 現金 -50 / 積極性 -50 / 違規 +1)


想使用100積分消除一支違規

-------------2014 / 7 / 1716:59 ------------------------

本人因新聞時事發文段落格式不依版規所需
因而被扣分
目前積分不足以無法消除違規
煩再請管理員刪除此帖或者是關閉此帖
謝謝您

-樂- 發表於 2014-7-17 12:15:25

那麼你的標題還不打算改嗎?

bsexp102762 發表於 2014-7-17 13:19:55

本帖最後由 bsexp102762 於 2014-7-17 01:23 PM 編輯

-樂- 發表於 2014-7-17 12:15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麼你的標題還不打算改嗎?
已觸犯版規且已進行扣分制
該版也無特別聲明連結
原違規事項得做修正才允予申請

若本人以犯之違規無須留著以便當作借鏡
則立刻修正


請問您的答案是?



本人無冒犯之意,

-樂- 發表於 2014-7-17 15:42:49

bsexp102762 發表於 2014-7-17 01:19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已觸犯版規且已進行扣分制
該版也無特別聲明連結
原違規事項得做修正才允予申請


我是認為不需要留著當借鏡, 因為你的主題以後會被分類讓其他人爬文搜尋,

不必要的字就不用留在標題, 當然你不改是不會影響你這次的申請便是.

bsexp102762 發表於 2014-7-17 15:48:08

-樂- 發表於 2014-7-17 03:42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是認為不需要留著當借鏡, 因為你的主題以後會被分類讓其他人爬文搜尋,

不必要的字就不用留在標題, 當 ...

了解..謝謝您
我立即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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