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o0122 發表於 2017-10-25 08:46:28

[轉貼] [社會] 霸凌害死台大碩士 軍方不當管教判國賠

台大物理碩士洪文璞9年前服役,被分發到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擔任預算財務士,服役5個月卻從營區跳樓自殺,洪母指控部隊長官辱罵兒子「白痴」,且狂操、刁難,兒子才跳樓尋短。高等法院更二審認為,洪文璞遭凌虐而罹患憂鬱症,其跳樓死亡和不當管教有因果關係,昨判陸軍司令部應國賠286萬多元,軍方可上訴,洪母不得上訴。

洪母昨天哽咽說「這還我兒子一個公道」,案件發生至今9年多,她出庭近20次,每次庭訊都會提到兒子被欺負、凌虐經過,讓她心如刀割,痛苦萬分,希望陸軍司令部不要上訴。

惡整洪男的上士副排長郝錚,已被依「上官藉勢凌虐軍人罪」判1年徒刑確定,其他多名軍中幹部也遭行政處分。軍方指出,現今對酒駕、軍紀案件、裝備遺失損壞等類案件會連坐處分,如為重大受矚目案件,高階將官也會自請處分,以示負責;軍方強調,現今申訴管道暢通、部隊訓練觀念改變,已無上級惡整下屬情事發生。

洪母曾在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陪同下舉行記者會,指兒子洪文璞從台大物理所畢業,97年3月入伍,下部隊時才27歲,因拒簽「放棄軍訓學分可折抵役期」切結書被刻意刁難、狂操和百般嘲諷,導致他情緒潰堤跳樓。陸軍主張部隊中的辱罵行為與不當管教,未必劃上等號。

一審認定,洪男自殺軍方有7成責任,判應國賠197萬元,高院改判不必國賠;更一審認定洪男入伍前無精神疾病,遭長官刁難後罹患憂鬱症而跳樓,判應國賠213萬元。更二審查出,洪自跳樓自殺前1晚,一直到自殺前14個小時內,遭部隊連長、輔導長等人持續「指正」12次,洪因不堪精神虐待而尋短,判須國賠28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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