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o0122 發表於 2017-10-27 09:00:50

[轉貼] [社會] 嗆法官不敢判死 殺妻男果真逃死

家暴男子施信誠,懷疑妻子有外遇,竟當眾以行刑式手法槍殺妻子,還要小姨子不要出庭,並撂話「不然我一定打死妳」,法庭上還嗆法官不敢判他死刑,一、二審皆判施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昨維持二審見解,施信誠確定逃過一死。

最高法院認為,施信誠素行不良、多次對妻子施暴、犯罪手段凶殘,不過他的殺人動機是感情因素,和怨恨妻子自行墮胎,與無理由故意殺人不一樣,而且他行凶前仍對妻子有感情依戀,期待挽回婚姻共同生兒育女,也沒濫殺犯案現場目擊者,並未完全喪失人性,因此判處無期徒刑。

施信誠被高等法院提訊時,雙手合十在媒體前深深一鞠躬,表達悔意,但他的小姨子曾出庭痛批,他當庭道歉是演戲,仍希望判他死刑。

現年46歲的施信誠住彰化,婚後常因瑣事暴怒,對妻子施暴,前年涉性侵案被羈押。

施信誠出獄後,多次傳簡訊求妻子回家未獲回應,得知妻子在汐止的寵物店工作,隨即北上找人,他懷疑妻子外遇、做人工流產,去年3月持槍赴寵物店談判,交談短短17秒,就朝妻子眉心開槍,妻子當場慘死,施逃亡5天後投案。

偵審期間,施男辯稱是在拉扯時,「不小心」擊發,曾哭說很愛妻子,並在看守所內抄佛經打算燒給妻子,但開庭時卻嗆聲「她再活一次,我再殺她一次!」甚至對妻子娘家所委任的律師比出開槍手勢,嗆小姨子若敢出庭,「我一定打死妳!」

一審期間,施男還嗆聲法官「想判死刑,你也不敢」,不過一審認為,施男因感情因素才痛下殺手,與無端殺人有「一線之隔」,故判無期徒刑。

高院審理時,施男改口道歉表示「我錯得很徹底,十二萬分對不起,我知道原諒要很大勇氣,我不奢求妳原諒」,但小姨子不領情,高院仍判他無期徒刑,上訴後,昨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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