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o0122 發表於 2017-11-14 08:51:31

[轉貼] [社會] 醫師︰性行為後 恐影響尿檢

屏東基督教醫院泌尿科主任劉中信表示,一般來說,單純尿液檢驗無法驗出性別,但如在性行為後採尿液,就可能有精液等混合物混入尿液中,如果尿液混有皮屑、精液等,就有可能影響鑑別結果。

專家也指出,尿液中的DNA含量非常少,且不容易提取,必須視尿液樣本中,是否含有表皮細胞,或其他可以確認身分的混合物(指皮屑、精液等),理論上透過鑑識中心等級的儀器,能進一步確認尿液樣本是否為此人所留,像本案有可能從尿液中取得精液樣本,透過DNA鑑定判定是男方的尿液。

而本案負責驗尿的中山路派出所,洗手間為男女共用,廁所和辦公桌僅有3步距離,當時採集譚女尿液由女警全程陪同,看著受檢人將尿液裝到杯子,再分裝入2瓶待檢容器內。員警認為,若想要「偷天換日」,將吳男尿液混裝成譚女的,可能性很低,且當時僅有譚女採集尿液,封緘過程不可能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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