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o0122 發表於 2017-12-27 09:09:04

[轉貼] [社會] 15歲女學生當性玩伴 狼師車震被警抓

又見狼師!基隆市某補習班老師黃志維將15歲女學生當作性玩伴,還趁暑假在台北市等地摩鐵,甚至跑到女學生住處,7度性侵她,最後一次因路邊車震被警查獲而曝光。黃男厚臉皮以民事已判賠60萬元,請求宣告緩刑,但少女家長怒斥黃男竟教導女兒隱瞞姦情,不可原諒,「不希望有其他人受害」,高等法院認為黃男「師道淪喪」,昨判刑2年6個月,未給予緩刑。

據悉,37歲的黃志維長相斯文、幽默,頗受補習班同學歡迎。去年初,黃男對剛滿15歲的被害女學生進行幾次課業輔導後,竟心生淫念,雖然有時候採一對一的方式,卻是以「輔導為名,行追求之實」,去年9月初,藉口載她到台北市兜風,最後竟帶她到北市摩鐵發生性關係。

1週後,黃男食髓知味,一早就邀女學生到基隆市某汽車旅館「開房間」;同年9月中旬開學後,黃男行徑更為大膽,問清楚女學生該天中午父母均不在家,直接跑到她家的房間嘿咻。

同年9月底起到10月初,黃男又載女學生到基隆市摩鐵2度發生性關係;有一次,女學生晚間上完補習班的課後,黃載她回家途中,竟臨時起意帶她到偏僻的產業道路旁性交。

同年11月初,黃男因載女學生到基隆市安樂區一處馬路旁車震,被警方發現有異,當場捉包查獲。女學生父母接獲警方通知後,她才坦承一切,並吐露黃男數度叫她要對性事保密,女學生父母氣得對黃男提告,並附帶民事求償。

今年9月一審民事判決黃男應賠償60萬元確定,高院刑事庭審理時,黃男當庭拿著判賠的60萬元支票交給女學生父母收受,並異想天開以此請求合議庭宣告緩刑,或從輕量刑。

不過,少女父母斥責黃男身為教師,不僅傷害女兒,還教導她欺騙父母,讓家人痛心,毫無悔意,不可原諒,不希望再有其他人受害,不願和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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