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exp102762 發表於 2018-3-19 13:47:42

[轉貼] [社會] 糞管阻塞 房東僱工修理 房客告侵入住宅

吳姓男子去年6月20日,向闕姓女房東承租位於桃園市中壢區的房屋,雙方約定租期1年,住了近4個月後因浴室糞管阻塞、糞水四溢,吳男打電話向房東反映並表示不想租了,暫時搬到旅館及友人家暫住,事隔3天後房東僱工進屋修繕,竟被房客控告侵入住宅,闕女喊冤:「我是要維修糞管、沒有無故入侵,且房客已告知不想租了!」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吳男曾稱房東在僱工前曾打電話詢問可否入屋查看,他有同意並直接表明不想租了,闕女後續僱工入屋維修並清潔房屋,主觀上難認有侵入他人住宅的故意,不構成「刑法」無故侵入住宅,偵結予以不起訴。
另,吳男指控房東入屋後,他的拖鞋、毛毯都不見了,懷疑是遭房東竊走,房東則稱「清潔時都將物品放置在塑膠袋、擺在屋內」,事後吳男自行找到拖鞋、毛毯,被控竊盜部分同樣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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