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的事實耶
我說感謝大大我很急著需求沒錯阿
我是真的需要這個東西
謝謝他分享也有錯啊? 請問這位會員你是發文在哪裡阿?
而且你打的" 感謝大大我很急著需求 "
此發言不是複製文就是無意義的文可以扣分處置
版規上面都有寫的一清二楚^^"..
下次請注意看好版規
謝謝
回覆 1樓的 s517 的帖子
雖 然 不 知 道 你 被 扣 分 的 文 有 無 意 義 。但 是 我 現 在 非 常 的 明 白,你 這 個 帖 一 點 意 義 都 沒 有 ^_____^ 樓上的 你說的有點不清不楚ˋ
她發這個貼就是想知道 是不是這樣回覆是錯誤ˋ
為何說妳發這個貼 一點意義都沒有?
回覆 4樓的 a0936147492 的帖子
不 好 意 思 , 請 問 你 有 清 楚 的 看 這 個 帖 的 分 類 嗎 ? [投訴] 我說的事實耶樓 主 說 明 的 不 清 不 楚 的投 訴 文, 你 能 了 解 嗎 ?
個 人 看 法 樓 主 可 能 是 投 訴 版 規 或 是 版 主。
那 必 須 與 該 區 版 主 短 訊 息 交 涉 , 如 果 不 滿 意 才 來 此 發 問 。
但 是 樓 主 帖 子 分 類 並 非 溝 通 , 而 是 投 訴 。
比 造 往 常 投 訴 版 主 或 是 版 規 必 須 要 附 上 短 訊 息 的 內 容 在 進 行 投 訴 ,
如 果 無 附 上 短 訊 息 內 容 , 管 理 員 將 無 視 這 個 主 題 , 此 帖 關 閉 已 無 意 義 處 理 。
身 為 O K 論 壇 的 版 主 這 點 事 情 你 會 不 知 道 ?
[ 本帖最後由 緋° 於 2008-11-27 02:45 AM 編輯 ] 重點是 剛入沒多久的會員ˋ
不太處理發貼規定ˋ
所以要說才知道ˋ
而不是作為無意義ˋ
我的看法是如此 請別對號入座ˋ
新進會員ˋ 不懂發貼規定沒發過當然是不知道 是否該怎麼發表該投訴ˋ
或許說惹就會明白ˋ
身 為 O K 論 壇 的 版 主 這 點 事 情 你 會 不 知 道 ?
A: 妳就比較清楚囉ˋ?
說話委轉點ˋ
對待新會員 不就該如此?
好聲說ˋ
(以上存個人想法ˋ )
回覆 6樓的 a0936147492 的帖子
所 以 你 認 為 就 是 說 不 知 者 無 罪 囉 ?新 會 員 的 定 義 ?
[ 本帖最後由 緋° 於 2008-11-27 02:50 AM 編輯 ] 有神麼罪?ˋ
我想 好好跟她說一下 請她重發帖ˋ
應該沒神麼問題芭?
新會員定義?
我說惹 我個人想法ˋ
回覆 8樓的 a0936147492 的帖子
你 都 說 這 個 帖 需 要 重 新 發 了 。 這 篇 為 無 意 義 ( !?" )那 為 什 麼 你 會 在 四 樓 回 我 說 → 【為何說妳發這個貼 一點意義都沒有?】
我 認 為 這 篇 為 無 意 義 , 請 問 你 有 什 麼 事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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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 說 可 以 把 你 的 錯 字 改 一 下 嗎 ? 不管是新舊會員,都是以短訊息先溝通
是因為版主們幾乎換了,所以這條規定也自動刪除了?
以前不管是不是新會員,若沒先私信溝通
就算不知道此規定,投訴文也照關,版主可以無視
投訴區若每個人都這樣用,每個人都是扣分來投訴,那投訴區不就很亂
投訴區是在於對會員的規定不滿,或是無法與版主取得共識,才要讓第3人來判斷的地方
而且用投訴區,還要花比私底下溝通,來的更多時間 警告#6、#7會員與版主
到此為止
在這樣下去的話
我將視為筆戰處理
雙方各有不滿請私下處理
這是所有會員皆看得到的文章
請勿做出讓您的修養降低的回文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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