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00017 發表於 2009-3-18 21:30:59

你們投訴者似乎無法理解

有意義、無意義乃 "認 知 上 的 不 同"

你可能覺得有意義

但你心裡想的會跟版主一樣?

宣傳區每區都有喊冤除錯區

試著準備充分理由說服

吵鬧無法解決

小煜 發表於 2009-3-18 21:31:25

#60

那有人跟他聊天嗎?

你怎麼不看看你的態度怎樣
很像要我跟你說抱歉,對不起,你才覺得是對的

糖衣毒藥° 發表於 2009-3-18 21:31:27

#60

請注意自身語氣跟言行
自重別人才會尊重

該版主並無認為當版主很威風
但閣下已多次言語挑釁
構成試圖引發筆戰條件
下不為例
否則將依板規處理

zzzzzzzz10 發表於 2009-3-18 21:32:10

#59
所以才需要兩位版主

剛好而已啦 發表於 2009-3-18 21:32:53

小煜 發表於 2009-3-18 21:34:07

#65

你先看看你從第1頁到第5頁的回覆
三字經的第一個字都出來了
我有罵你任何一個字嗎?

zzzzzzzz10 發表於 2009-3-18 21:34:17

對啊
明明有喊冤區
怎麼會直接跑到這裡
?

糖衣毒藥° 發表於 2009-3-18 21:34:18

#61
閣下所提 即為在下所言之意


#64
版主之間是互相監督 制衡 幫助管理 體恤
並無您所想的如此黑暗 心機
此指控是相當嚴重的 請注意

goddameit 發表於 2009-3-18 21:35:01

雙 方 想 要 說 的
都 差 不 多 說 出 來 了

剩 下 的
都 是 無 限 迴 圈 罷 了

有 其 他 不 一 樣 的 用 PM 吧
我 要 關 帖 了


有 其 他 別 的 不 一 樣 的
可 以 PM 我
我 要 關 閉 帖 了

小煜 發表於 2009-3-18 21:35:28

#65

麻煩請你把PVP那張帖子的最後一個回覆內容改掉
不然將依照版規處理

02100120 發表於 2009-3-18 21:35:51

喔    不過看他回話口氣 好像自己沒錯

這種藥給他機會??????????   真是xxxxxx
剛好而已啦 發表於 2009-3-18 09:32 PM http://okayro.com/images/common/back.gif

這件事情我看來並沒有誰對誰錯..
就像 pan00017在#61說的
有意義回復和無意義回復
只是認知上的不同..

回憶﹡ 發表於 2009-3-18 21:36:02

小煜版主、麻煩我跟您之間的事情快點解決好嗎?
這樣繼續吵下去也不是辦法。

zzzzzzzz10 發表於 2009-3-18 21:36:54

#68
我沒說版主都耍心機啊?

剛好而已啦 發表於 2009-3-18 21:36:59

小煜 發表於 2009-3-18 21:37:17

#72

我從頭到尾沒跟你們在吵
只是把扣分的原因打出來而已
為什麼我扣你那個帖子
已經有在前幾篇說明了

至於另一個回帖不是我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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