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查看: 796|回復: 4

申請恢復為一般會員

[複製鏈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奮斗
    2013-4-21 10:29 AM
  • 簽到天數: 19 天

    連續簽到: 1 天

    [LV.4]偶爾看看III

    發表於 2012-10-1 12:06:3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komaneko1103 於 2012-10-1 01:05 PM 編輯

    申請恢復為一般會員
    申請帳號 : komaneko1103

    違規圖片 :


    悔過內容 :
    身為OK論壇會員之一的我在這跟各位道歉,小弟不才為了分享在其他論壇看到的一些笑話而著急之分享。

    同時也抱著一種想賺積分的心態發文,卻嚴重的遺忘版規忘記先查是否有相符的主題以及內容,導致帖子or內容重複。

    笑話版規內實施的,勿發複合主題及內容,初次刪帖警告,在來扣分,累犯可累積扣分制度。

    小弟我急於發帖,一小時內發表了四帖,卻不料四帖都有人先行搶先發帖,導致視為小弟我重複發帖為處分。

    希望版主可以給小弟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小弟我以後發文以及回復前先行看過該版版規以及總法規另先查看是否有無相同帖子後再進行發文及回復。

    恢復我對論壇有什麼幫助 ? :

    小弟我本身只有發帖於笑話版 " 重複發帖 " 的違規小弟非常重視這個帳號懇求版主給次機會也保證不會再犯

    小弟我有在研究一些相關腳本以及開了一個私服,利用這個機會,小弟腳本如研究成功將分享給在此論壇的各位使用

    小弟我也會多多宣傳OK論壇的好,已有張貼自身開的私服,OK論壇也是小弟我首推的論壇希望版主肯給最後一次機會

    評分

    參與人數 1積分 +112 收起 理由
    goddameit + 112 OK

    查看全部評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9-8-18 04:57 PM
  • 簽到天數: 2148 天

    連續簽到: 1 天

    [LV.Master]伴壇終老

    發表於 2012-10-2 00:33:20 | 顯示全部樓層
    你們都回得差不多, 互相模仿嗎?

    ---

    http://goo.gl/TNCxl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 TA的每日心情
    奮斗
    2013-4-21 10:29 AM
  • 簽到天數: 19 天

    連續簽到: 1 天

    [LV.4]偶爾看看III

     樓主| 發表於 2012-10-2 15:05:0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komaneko1103 於 2012-10-2 03:31 PM 編輯
    goddameit 發表於 2012-10-2 12:33 AM
    你們都回得差不多, 互相模仿嗎?

    ---


    因為初次因為這樣而被懲罰為乞丐會員,看了些關於恢復一般用戶的相關內容。

    但是因而還不是太了解內容大概要打什麼樣子,所以只能爬文去看看相關於恢復一般用戶要怎麼打恢復一般用戶的方法。

    如果版主認為我是在模仿的話,真的很不好意思,但是我打的都是由內心所想的內容,麻煩版主給個更明確的方法好嗎 ? 謝謝 。

    我真的很重視在OK論壇的帳號,雖說可以在重新申請,但是我希望還是可以試試看恢復一般用戶。

    版主提出的問題,我會盡量的回答,我也希望可以早日恢復一般用戶,畢竟這帳號是得來不易的,在麻煩版主給個回復,感激不盡。

    另版主給我看的那篇,我研究的腳本為寵物相關(包含各王寵),以及,是否一個私服能有第二個無限塔的NPC,這樣才不會導致擁擠,因為這些弄在我自己的私服,都沒有成功,還在此論壇找尋是否有相關腳本可以提共參考。

    如有突發奇想,小弟我還會繼續研究其他各式腳本,如在自身私服內有側試成功的話,才會發表腳本讓採用EA腳本的各位使用,雖然小弟研究的並不是什麼天大的新奇或新式腳本,但分享給此論壇的各位參考也好,小弟我是抱著這個心態在研究的。

    已經有三位朋友參與側試已經研究修改腳本,我相信近期內應該有辦法推出,不知道這個答案是否合乎版主提出的相關問題 ..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9-8-18 04:57 PM
  • 簽到天數: 2148 天

    連續簽到: 1 天

    [LV.Master]伴壇終老

    發表於 2012-10-2 17:39:53 | 顯示全部樓層
    komaneko1103 發表於 2012-10-2 03:05 PM
    因為初次因為這樣而被懲罰為乞丐會員,看了些關於恢復一般用戶的相關內容。

    但是因而還不是太了解內 ...
    不知道這個答案是否合乎版主提出的相關問題
    合. 2天後主動回覆我執行恢復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 TA的每日心情
    奮斗
    2013-4-21 10:29 AM
  • 簽到天數: 19 天

    連續簽到: 1 天

    [LV.4]偶爾看看III

     樓主| 發表於 2012-10-2 17:57:33 | 顯示全部樓層
    goddameit 發表於 2012-10-2 05:39 PM
    合. 2天後主動回覆我執行恢復

    好的,感謝版主給次機會,兩天後我會在發給您短消息的,我也不會再犯同樣的過錯的。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OK討論區

    GMT+8, 2025-6-23 01:50 AM , Processed in 0.054279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