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查看: 791|回復: 3

銷違規申請

 關閉 [複製鏈接]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6-11-5 07:27 PM
  • 簽到天數: 24 天

    連續簽到: 1 天

    [LV.4]偶爾看看III

    發表於 2013-11-4 12:59:1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garyyang 於 2013-11-4 01:02 PM 編輯
    # a8 W" T& s" }" R, F# ?- x7 x9 g6 w$ ]+ D0 l* P8 R
    我想使用300積分消除以前所犯的3個複製文的違規,希望能准予申請,謝謝!
    , \$ R  d( F( B4 H0 u. X2 e; a
    0 X0 M( v# t$ j4 A$ @, H2 C2 w, w違規紀錄:+ R* ^" x. k( i4 F$ [
    1、
    http://okayro.com/thread-205418-1-1.html
    : Q  e0 [' w. S; O4 K' e0 R: g
    被新產品打敗的人,完全不懂RE登入器為何物, 趕快來跟大大您學一下,充電一下, 謝謝您無私的分享, ...
    & k$ q7 c% g; f% ?
    / _/ s' L' t9 w2 }0 \" j, z
    2、http://okayro.com/thread-152894-1-1.html
      R3 A$ A! a/ ^" h: s( S
    被新產品打敗的人,完全不懂RE登入器為何物, 趕快來跟大大您學一下,充電一下, 謝謝您無私的分享, ...
    . ?7 q: ]& x5 o: w
    & r( t4 ?  A1 p# |
    3、http://okayro.com/thread-150343-1-1.html
    & I' q( j- E2 }
    被新產品打敗的人,完全不懂RE登入器為何物, 趕快來跟大大您學一下,充電一下, 謝謝您無私的分享, ...; g7 f1 Z: s/ N9 \6 a1 ^: ~
    被新產品打敗的人,完全不懂RE登入器為何物, 趕快來跟大大您學一下,充電一下, 謝謝您無私的分享, ..." y  ]# D0 o! i9 `  @. ]0 _
    很抱歉!我依然無法進入確認的狀態下,只好複製上來,請查照!2 M  P: ~) r  d8 M0 G2 F
    至於詳讀貴論壇版規後,深切了解了複製文所犯版規為何,特摘錄如下:1 }9 ?, t; o' ~0 {7 ^5 i6 a. _
    無意義的定義分成:[絕對無意義],[相對無意義], [假有意義],符合其中一項則是無意義。
    並於2010/8/3擴充解釋:如果沒有額外訂出,複製文當作無意義回覆處理,且定義在絕對無意義。
    關於複製文之解釋:只要是複製已存在的事實都屬於複製文。
      `& B6 b, u; g! g4 R常見於複製他人主題上回覆,自己的回覆,或主題上的內容
    且複製文不會因為你改幾個字,重新排列,複合多個不同來源,
    添加或刪除表情符號,而不成立非複製文。
    至於無意義的定義連結:http://okayro.com/thread-248014-1-1.html
    ' \8 g* T6 P, M8 V關於以上無意義的定義,敝人業已經詳細閱讀完畢,日後當為維護本論壇之規定而努力,不再觸犯版規!% p2 N# U1 u$ H9 A! s9 K; `

    9 u) c" a+ Z' P. ]敝人感受心得:
    但若是要我說出感想,其實每個論壇所定義幾乎大致相同,只是執行的徹底與否,
    貴論壇執行的很徹底,好似抓外掛抓的很徹底,人總是有一種說不出的壞習慣,有漏洞能鑽則鑽、能閃則閃,才會發生如此多的違規事件。
    雖然我當時發帖時,對於複製文內容都是複製自己的心得感想而遭到扣分有所抱怨,但畢竟違規就是違規,就這一點也有了深切的認知!(但是對於我的狀況,我還是希望管理團隊能考慮將此類的狀況歸類在先予以勸導,給予後編的機會,若無改善才予以懲處的機會,請參考!)
    對於貴論壇,我已經徹徹底底的了解所設定之底線,當然會為了自己的權利而緊守自己的本分、責任及義務,同上所言,日後當為維護本論壇之規定而努力,不再觸犯版規!5 d! ^9 l+ [; x& W" j* x( W! O

    評分

    參與人數 1積分 -300 違規 -3 收起 理由
    goddameit -300 -3 OK

    查看全部評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9-8-18 04:57 PM
  • 簽到天數: 2148 天

    連續簽到: 1 天

    [LV.Master]伴壇終老

    發表於 2013-11-4 14:28:38 | 顯示全部樓層
    雖然不知道是你的習慣還是為了表示正式, 導致你選用這字體,
    / H/ t% Z7 J1 x/ p  S! Q  Z+ _/ V
    / k0 H; J: G- V8 o7 t7 J但你這字體讓我讀起來不怎麼舒適, 眼睛頗吃力.
    " {$ Z! ~) U, S6 e: {$ b5 t2 L; q- f  e% o1 i8 _+ f0 d
    ------------------------------------------
    $ L+ i. X+ a; n. I" O0 q8 w1 u* a# g# p1 n- v# n
    既然你讀了定義, 那你一定知道為什麼無意義要分成三種" i( f4 A3 ]9 H7 d  }, }" A7 u
    " `' ~# @0 n& e) v0 q( V: U
    闡述看看吧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6-11-5 07:27 PM
  • 簽到天數: 24 天

    連續簽到: 1 天

    [LV.4]偶爾看看III

     樓主| 發表於 2013-11-4 16:05:56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garyyang 於 2013-11-4 04:11 PM 編輯
    % o/ i  {% }! E* G8 j) U: ^3 R, ?8 p. D& O" v# A5 ~% ^
    純粹手誤,請參閱下一樓!  W4 [+ \/ L0 t5 d* p0 I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6-11-5 07:27 PM
  • 簽到天數: 24 天

    連續簽到: 1 天

    [LV.4]偶爾看看III

     樓主| 發表於 2013-11-4 16:08:32 | 顯示全部樓層
    goddameit 發表於 2013-11-4 02:28 PM
    1 @. S) C1 b' ^) y8 T  }8 n雖然不知道是你的習慣還是為了表示正式, 導致你選用這字體,- M, {8 E2 ~0 h0 I
    " I- |; H! r0 V. B( i6 t" l8 ^3 M* ]
    但你這字體讓我讀起來不怎麼舒適, 眼睛頗吃力 ...
    0 C' {! s0 {3 E9 X
    對不起,檢查有無錯字之後不小心直接發出去,請見諒,這回可真的是無心之失喔!
    - }7 o& B, A& j- \" U$ U, A為了不再傷及你的眼睛,故不再調整字體,說真的我是比較喜歡標楷體的字。
    + r0 `* v8 q/ Z. w以下為敝人之見解,請參考,若有錯,請指正:
    3 M7 A# Z# x$ D; B7 I: ^( C絕對無意義:
    + V/ a' y  ]2 b跟主題不相關,灌水文,陳腔濫調,複製文(呃…),應該不太需要解釋,這是大家最常犯的嚕。雞同鴨講啦!推推啦!好玩啦!推文領轉蛋了…等等。
    - q9 Y) x5 ~# m- g相對無意義:7 R5 `- R; m3 E$ _' _/ p
    這是個比較會引起爭議的判定,與絕對無意義僅一線之隔,以開版者言,若非更新、若非公告、回覆的發文很有可能即淪為相對無意義,對回文者言,若非建議、若非舉報錯誤、投訴等等都有可能淪為相對無意義的發言。若要避免這類狀況發生,最重要的是其內容要與主題有足夠契合的內容,同時要有著不低的關聯以及不能泛用(除了在這裡以外的地方不太能適用)的特性,否則即有可能成為相對無意義的發文。
    - }8 l1 s, L, w假有意義:* q2 N* @- t( j
    假有意義是指引用該主題的字詞或內容來達到與主題有相關的話題,藉以讓人誤以為是針對該版的不能泛用以及有著某種的關連,既能規避絕對無意義也能閃過相對無意義的判定,其實呢也是一種不認真及沒有誠意的回覆,不過就是把主題或是部份內容拉出來當成回覆,看似有意義,其實還是假的!  [/ i, `/ s! v# l9 r
    分成這三種,其實壇主你已經將所有假的回覆都分類出來了,我不知你是否是要抵制現在的私服為了衝高人氣都鼓勵玩家要用回覆來領取禮物,導致一堆的會員來作無意義的回覆所作的強制執行的作為,但是,你的作法我百分百的贊同,其一、好的服,玩家自然真心會來推薦,不需要用這種手段,其二、如果是我的發文遭到無意義的回覆,必定會感到挫折,久而久之便失去動力,這對發文者及論壇都是極大的傷害,所以,還是那句老話,我會為了自己的權利而緊守自己的本分、責任及義務,同上所言,日後當為維護本論壇之規定而努力,不再觸犯版規!
    " w! W8 ~) ^7 X/ U) w+ x! n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OK討論區

    GMT+8, 2025-6-25 02:44 PM , Processed in 0.055955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