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一時的孽女弒母棄屍案昨偵結,犯案的蔡京京和其男友曾智忠依殺人、遺棄屍體和妨害自由罪被起訴,檢察官對曾智忠犯後矢口否認犯行,還欲將罪責推卸給蔡父,態度惡劣毫無悔意,求處死刑;至於蔡京京於犯後坦承罪行且頗有悔意,酌予從輕量刑。
起訴書指出,均在押的蔡京京(三十一歲)與曾智忠(五十歲)在紐西蘭求學期間結識,兩人不顧蔡女母親陳誼反對同居,二○一○年回國後無固定工作,且居無定所,曾向蔡表示,兩人要改變人生,「必須除掉牽引及控制人生的人」,共謀殺害陳。
去年四月,曾指使蔡到台北市購買電擊棒後,趁陳午睡時將其電暈,再用鐵線纏繞頸部,並以膠布悶縊口鼻,造成陳因窒息併食物逆流至氣管,呼吸衰竭死亡。兩人隨後用童軍繩綑繞陳手腳,裝入垃圾袋放進行李箱,再租車開往花蓮棄屍。
懼判死坦承犯案五月三日,兩人將屍體運抵豐濱鄉新磯隧道旁,合力丟入海中,為除掉後車廂血腥味,還到超市購買芳香劑、鋼刷及去漬液刷洗;陳的屍體隔日下午被釣客發現報警。
曾、蔡事後否認犯行,蔡更控訴父親是撒旦,是真正的殺人兇手。案情一度陷入僵局,直到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法務部執行六名死刑犯槍決後,蔡京京「害怕被判死刑」,才主動坦承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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