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歲保全員蔡宗翰前年將相機裝在L型長柄,用來偷拍女學生裙底風光,被依妨害祕密罪判刑三月,蔡男以九萬元易科罰金後竟未悔改,事後故伎重施,又以相同手法犯案。新北地院認為蔡男毫無悔意,且受害人達一百三十名,昨判他五月徒刑,得以十五萬元易科罰金。
尺黏相機尾隨蔡宗翰的L型長柄偷拍工具,是用鐵尺、塑膠尺組成,以魔鬼氈、膠帶固定,前端架設相機,蔡男開啟自動拍照功能後,尾隨偷拍女學生裙底風光。
前年十一月,一名王姓女高中生察覺被偷拍,告訴教官後報警逮人。新北地院考量蔡男認罪且無前科,判他三月徒刑。
不料,蔡男花九萬元易科罰金結案後,竟再次製造L型長柄偷拍器具,去年十月十二日上午七時許,身穿保全制服在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公車站犯案,專挑穿短裙等公車的高中女生下手。
蔡男誇張行徑被李姓路人發覺,用手機錄影蒐證後上前制止,蔡男慌張逃逸,連背包都棄置現場。警方調閱監視,循線逮獲蔡男,並在蔡男電腦中找出一百五十五張偷拍照,被害人高達一百三十人。
保全偷拍示意圖保全蔡宗翰自製L型長柄連接照相機,偷拍女學生裙底,被路人發現,用手機錄影採證後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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