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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社會] 瓦斯桶逾期輕罰 台南消防局籲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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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10-9 02: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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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壇為家III

    發表於 2015-6-6 20:53:0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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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udn.com/news/story/7321/948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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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1年檢驗瓦斯桶費用高達36萬元,但被抓到逾期才罰3至4萬元!」台南縣瓦斯公會理事長黃志鴻昨天指出,因罰則太輕,不肖業者當然會心存僥倖,消防局火災消防科專員王騰毅表示,會向消防署建議消防法修法,加重罰責甚至要求停業。

    市議員蔡育輝說,瓦斯鋼瓶上會貼出廠日期、下次檢驗日期,消費者要注意看,瓦斯業者不該送檢驗日期很近的瓦斯桶,否則業者又要向消費者收檢驗費400元,更離譜的是還有民國62、65年出廠的骨董鋼瓶。

    消防局火災預防科專員王騰毅表示,瓦斯桶超過30年使用年限應壓毀,依消防法若查獲4支以下罰3萬元,5支以上罰4萬元,針對發生爆炸的瓦斯經銷行,經從100年到今年,共罰過3次逾期、2次超過存量,共16萬元。

    出席記者會的黃志鴻說,鋼瓶的押金,業者與消費者簽定型契約是最好的方式,消費者不使用即可獲得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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