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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社會] 聘用外甥女 竟成了老公外遇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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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10-9 02: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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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壇為家III

    發表於 2016-1-24 17:58:0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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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udn.com/news/story/7317/146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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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婦人和丈夫合開音樂工作室,並聘外甥女為員工,不料,丈夫和外甥女卻利用出差機會偷情;婦人錄下和外甥女的電話,控告兩人妨害家庭,丈夫則反咬她竊錄電話蒐證,涉嫌妨害秘密、違反通訊監察及保障法。

    檢方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訴婦人的丈夫和外甥女,法院各判刑四月;婦人被控竊聽部分,因答錄機有強制錄音功能,致使每一通電話內容都被保留,且機器是婦人丈夫自行裝設,無法證明婦人竊錄,處分不起訴。

    婦人的丈夫曾任雜誌主編,二○○○年結婚後,夫妻兩共同經營音樂工作室;二○一○年,聘婦人外甥女當員工。

    前年七月,婦人返家發現門被反鎖,丈夫和外甥女共處一室,她事後致電問外甥女「什麼時候開始的」?外甥女承認五年前和姨丈到花蓮出差就發生關係,她氣斥「會讓他得逞?因為其實妳也喜歡他是不是?」

    婦人根據電話錄音控告丈夫和外甥女通姦、相姦,但到了法庭上兩人矢口否認。外甥女辯稱因阿姨口氣凶惡,她感到害怕,只能順著問話回答。不過士林地院認為,被告在回答阿姨問話時從沒辯駁,認定她和姨丈有染,各判刑四月徒刑

    婦人被丈夫控告竊錄通話內容,婦人稱電話答錄機是丈夫裝設的,還告訴她「記憶體容量很大、錄音時間很長。」檢察官調查認定婦人供述屬實,無法證明婦人竊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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