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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社會] 林全第二份公文 批示行政院撤告126名太陽花學運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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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8-6-3 10: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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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發表於 2016-5-23 14:00:3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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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s://tw.news.yahoo.com/126-040109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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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今(23)天上午宣布,行政院長林全20日上任後第二份公文,就是撤回對126名太陽花學生運動人士的告訴。

    太陽花學運源起於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宣布完成「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審查,引發反服貿學生團體不滿,103年3月18日起占領立法院議場,衍生出3月23日學生攻占行政院行動,警方驅離時與民眾爆發流血衝突。

    台北地檢署104年2月對於318占領立法院部分,起訴林飛帆、陳為廷等22人;在323攻占政院部分,起訴魏揚等93人;411路過中正一部分,起訴洪崇晏等4人。

    今年3月23日、太陽花學運占領政院兩年周年,當時仍未走馬上任的行政院長林全上周玉蔻廣播節目時即明白指出,「太陽花學運是政治事件,不應單從法律觀點來看,法律上應從寬認定,520後新政府撤告是可能的選項之一。」

    林全當時表示,就太陽花學運來看,它是一個政治事件,不應該單從法律的觀點來看,政治事件就是希望政治就多些和諧,政府也要維持社會秩序,減少社會衝突,若再次發生類似事件,政府就是盡量讓學生能以和平方式離開。

    周玉蔻追問他,若處理到類似事件,是否會與前行政院長江宜樺不同?林全說,目前很難說他會怎樣做,還是要看當下的狀況處理,但這些學生每一個階段的立場都不一樣,法律上應該從寬認定。林全表示,若520之後還沒有解決,撤告是可能選擇之一,但要考慮撤告是否造成公權力的傷害,需考量有無其他補救方式,讓大家知道還是要尊重公權力。

    (行政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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