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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社會] 被控詐補助款 4前北縣議員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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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8-7-18 09: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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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壇為家II

    發表於 2017-2-9 08:51:1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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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s://tw.news.yahoo.com/%E8%A2%AB%E6%8E%A7%E8%A9%90%E8%A3%9C%E5%8A%A9%E6%AC%BE-4%E5%89%8D%E5%8C%97%E7%B8%A3%E8%AD%B0%E5%93%A1%E6%94%B9%E5%88%A4%E7%84%A1%E7%BD%AA-0453407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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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前還在台北縣議會的時代,爆發集體貪瀆案件,林重誠等4名前縣議員被控詐領統籌分配款,一度遭法院依貪污罪判處重刑。高院今天更二審宣判,合議庭認為,沒有積極證據顯示犯行,逆轉改判4人無罪。



    這起集體貪瀆案件大約發生在10年前,當時的台北縣議員林重誠、林海瑞、林孝光和蔡憲輝等4人,被控大量販售「台北縣議員用牋」給廠商,再由業者以此向縣政府建議應該補助學校各項工程款,進而詐騙統籌分配款和地方建設經費,議員也從中抽取佣金。


    雖然4名議員到案,坦承動支議員補助款,但否認販賣縣議員用牋。不過,更一審仍分別被判處7年半到9年不等重刑,案件上訴後再發回,高院更二審認為,議員用牋只是建議性質,最後決定權在縣政府,檢察官也無法證明議員有參與承包工程,因此,認定貪污罪嫌不足,改判4名被告都無罪,不過,全案還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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