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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社會] 遊客全都錄 大甲溪電魚8斤瞎扯「菜籃抓魚」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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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悶
    2018-6-12 01: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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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發表於 2017-2-12 00:58:4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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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211/1053675/%E9%81%8A%E5%AE%A2%E5%85%A8%E9%83%BD%E9%8C%84%E3%80%80%E5%A4%A7%E7%94%B2%E6%BA%AA%E9%9B%BB%E9%AD%9A8%E6%96%A4%E7%9E%8E%E6%89%AF%E3%80%8C%E8%8F%9C%E7%B1%83%E6%8A%93%E9%AD%9A%E3%80%8D%E8%A2%AB%E8%A8%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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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02月11日21:17

    台中鄭姓男子(59歲)去年10月至外埔區大甲溪忘憂谷路段前方的河床,以自製的電魚工具,捕獲共7、8台斤的大、小 隻溪魚,蕭姓遊客看在眼中默不吭聲,持手機全都錄存證,隨即交給警方偵辦,台中地檢署依違反《漁業法》起訴鄭男。


    鄭男否認電魚,辯稱看見很多人在那抓魚,他才以徒手、菜籃抓魚,電魚工具不是他的。

    但檢方調查,當日鄭男將小貨車開到溪中,電魚工具均擺放在菜籃、冰桶間,該處水量不多,高度僅至小腿間,且小石頭甚多,魚類藏身容易,不可能以網子、菜籃撈取藏匿在石頭縫隙的魚類,但是鄭男卻抓到多達7、8台斤,且大、小魚通吃,大的還會動,小的不堪電擊已經死掉。

    檢方認為,鄭男係使用電魚工具,將藏匿在河流石頭縫隙的魚類電昏後,待從縫隙順水流出再撈取,才能捕獲如此多的魚。

    而且根據蕭姓遊客舉證,鄭男拿著電魚具走來走去,因此認定鄭男非法電魚,將他起訴。

    (許淑惠�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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