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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社會] 假贈與真購地 瓏山林董座遭判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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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8-8-8 04: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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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壇為家I

    發表於 2017-2-14 10:30:5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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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214/1055260/%E5%81%87%E8%B4%88%E8%88%87%E7%9C%9F%E8%B3%BC%E5%9C%B0%E3%80%80%E7%93%8F%E5%B1%B1%E6%9E%97%E8%91%A3%E5%BA%A7%E9%81%AD%E5%88%A42%E5%B9%B410%E6%9C%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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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時報》創辦人林榮三么子、瓏山林公司董事長林鴻堯,3年前才因利用假贈與取得士林官邸附近土地地上權案,被高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刑4月定讞,後來又被告發以假贈與手法,強行取得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一塊土地,因此又與員工吳明清及林姓地主一併遭檢方依偽造文書罪起訴,台北地院今依偽造文書罪判林2年10月,吳明清1年7月,地主林國豐8月。

    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位於台北市光復北路與八德路口土地(松山區西松段2小段704等地號),原為4名地主共有,2001年瓏山林涉透過「假贈與」手法,先由林姓地主贈與1/3000土地,以規避告知、徵詢共有人是否承購程序,順利取得「入場門票」,進而主導土地買賣。

    隨後,瓏山林以2000多萬元買下林姓地主名下土地,再砸重金收購其他地主的土地,其中有一名地主質疑瓏山林為何可以擁有優先購地權,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審理後認為林疑涉及刑事不法,向台北地檢署告發,另也有民眾向民陣「鏟土豪行動」舉發。


    (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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