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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社會] 維冠案首開調查庭 5被告不認有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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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8-7-18 09: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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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壇為家II

    發表於 2017-2-16 13:00:4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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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s://tw.news.yahoo.com/%E7%B6%AD%E5%86%A0%E6%A1%88%E9%A6%96%E9%96%8B%E8%AA%BF%E6%9F%A5%E5%BA%AD-5%E8%A2%AB%E5%91%8A%E4%B8%8D%E8%AA%8D%E6%9C%89%E9%81%8E%E5%A4%B1-2153042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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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康維冠金龍大樓倒塌案,台南高分院15日首召開調查庭,吸引近30位維冠大樓受災戶、家屬旁聽。庭訊中,建商林明輝等5名被告仍不認為有過失;但受災戶代表認為,偷工減料蓋大樓是故意害人並非業務過失,要求法官變更起訴法條,改依殺人罪重判5名被告。


    維冠金龍大樓因梁柱設計強度不足等多項疏失致耐震力不足倒塌,造成115人死亡後,被台南地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林明輝、建築師鄭進貴與張魁寶、結構技師鄭東旭及維冠設計部經理洪仙汗等人有期徒刑5年、併科9萬元罰金,5被告均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


    昨天二審當庭勘驗證據時,鄭東旭的律師一再主張,市府將維冠倒塌案的鑑定,交給市府監督的台南市土木技師公會進行,有失公正,也是全案看不到公務員應負責任的可能原因之一,因此有再行鑑定的必要。對此,法官也反問,「就算公務機關有責,難道被告可因此免責嗎?」


    法官請旁聽的受災戶表達意見時,李宗典的胞姊李肅椊指出,事發已1年,家屬傷痛依舊,5名被告聽起來還是不認罪,非常可惡,請求法官變更起訴法條,依未必故意殺人罪重判;其餘發表意見的受災戶、家屬,也都一致認為不應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論刑,請求法官變更起訴法條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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