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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社會] 他強灌高樑撿屍性侵 醒來驚見女網友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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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8-8-13 02: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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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壇為家II

    發表於 2017-2-16 13:16:4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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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216/1057406/%E4%BB%96%E5%BC%B7%E7%81%8C%E9%AB%98%E6%A8%91%E6%92%BF%E5%B1%8D%E6%80%A7%E4%BE%B5%E3%80%80%E9%86%92%E4%BE%86%E9%A9%9A%E8%A6%8B%E5%A5%B3%E7%B6%B2%E5%8F%8B%E8%BA%AB%E4%BA%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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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男子葉峰源前年邀剛認識的女網友吃宵夜,用58度高粱酒頻勸女方乾杯,還阻擋女方找救兵來脫身,激女方賭氣喝下半瓶烈酒醉癱,再帶回家性侵得逞後逕自呼呼大睡,醒來發現女方已因急性酒精中毒加上被食物哽噎而斷氣,最高法院指葉男勸酒害命且只顧逞慾,今依乘機性交罪與過失致死罪合併判刑7年4月定讞。

    判決指出,在遊覽車上販賣干貝醬的葉男(42歲),2014年12月底透過網路認識同樣住在嘉義、於餐廳工作的劉姓女子(43歲),2人都離婚各有小孩。前年1月9日晚間9時許,葉男邀劉女初次碰面,到一處釣蝦場吃宵夜,席間喝掉2瓶各300cc的58度高粱酒。

    劉女不勝酒力,用通訊軟體傳送「快來救我,我醉了」等訊息,給任職餐廳廚師的乾兒子吳男,但葉男在吳男到場後,百般阻撓2人離開,還加點一瓶600cc的58度高粱酒開瓶,要劉女喝完半瓶才准走,否則留下8萬元買下這瓶酒。

    劉女當時已爛醉,拗不過葉男,賭氣一次喝下半瓶烈酒,倒在沙發上邊哭邊喊肚子痛,隨即歪頭睡著。葉男自稱跟劉女是好友、會妥善照顧,騙吳男離開後,隔天凌晨1時許扶起劉女搭計程車回自己租屋處性侵得逞,事畢呼呼大睡,天亮醒來赫見身旁的劉女已斷氣。
    檢方解剖
    確認劉女死於急性酒精中毒加上被食物哽噎,且劉女血液酒精濃度高達732mg/dl,正常人血液酒精濃度若超過450mg/dl,就極易死於呼吸麻痺或心臟機能不全。葉男辯稱和劉女是男女朋友,是合意性交非乘機性侵,當時劉女還有反應,睡醒發現劉女沒反應就趕緊報案,葉男並推稱劉女「之前每天都在喝也不會這樣」。

    但法官傳訊釣蝦場員工、計程車司機、吳男等人,都證稱劉女當場已爛醉不省人事,甚至雙手雙腳成「大」字形躺坐在沙發上,身旁還有嘔吐物,足證劉女的急性酒精中毒與食物哽噎,與葉男一再勸酒卻又疏於照護的危險行為有關。此外,法官指葉男與劉女往來的通訊內容,都是葉男單方挑逗,未見劉女有何反應,彼此也沒親密共遊合照,葉男更不知劉女住處,顯見並非男女朋友。

    法官認定葉男乘機性侵劉女得逞後,就對劉女置之不理,未給劉女適時照顧或送醫,以致劉女死亡,加上允諾賠償劉家卻毫無具體作為,遲未與劉家和解或取得諒解,難認有認錯誠意,一、二審均依乘機性交罪與過失致死罪合併判處葉男7年4月徒刑,最高院今維持原判決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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