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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社會] 勸酒男撿屍熟女性侵 醒來後超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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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8-7-18 09: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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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壇為家II

    發表於 2017-2-17 09:13:1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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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s://tw.news.yahoo.com/%E5%8B%B8%E9%85%92%E7%94%B7%E6%92%BF%E5%B1%8D%E7%86%9F%E5%A5%B3%E6%80%A7%E4%BE%B5-%E9%86%92%E4%BE%86%E5%BE%8C%E8%B6%85%E6%81%90%E6%80%96-044700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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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縣一名在遊覽車上販賣澎湖干貝醬的男子,前年跟女網友相約釣蝦場唱歌。女網友喝醉後,遭男子猛勸酒,最後一口氣狂飲半瓶高粱昏倒在沙發上,被男子撿屍帶回家中性侵,隔日因急性酒精性中毒暴斃。最高法官認為,男子犯後態度不佳,今(16)日依過失致死及乘機性交罪,判刑7年4月確定。


    判決書指出,43歲的葉男於2014年12月28日在網路上認識40多歲在餐廳任職的劉女,並於2015年1月9日晚上邀約劉女到嘉義市某釣蝦場唱歌,2個多小時,喝掉2瓶300CC的58度高粱酒,劉女因不勝酒力,傳送「快來救我,我醉了」的訊息給一名男同事求救。男同事收到LINE後,於隔日凌晨趕到釣蝦場,欲扶送劉女離開時遭葉男阻擋。葉男一直勸酒,劉女進退不得下一口氣又喝了半瓶高粱,隨後因肚子痛在沙發上哭泣,不久後醉倒昏睡在沙發上。葉男見狀馬上支開劉女的男同事,說他是劉女的朋友,會送劉女回家。男同事信以為真,所以先行離開。接著,葉男將爛醉的劉女帶回租屋處性侵,醒來後劉女已因食物哽噎、酒精中毒死亡。


    歷審認為,葉男趁被害人酒醉如泥、昏睡不省人事加以性侵得逞,又未注意其身體狀況,給予適時照顧或送醫救治,造成被害人死亡,依過失致死等罪判刑7年4月,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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