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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國際] 香港7警「私刑打人」 定罪6天警方拒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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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8-8-13 02: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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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壇為家II

    發表於 2017-2-19 03:40:3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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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international/20170219/1059434/%E9%A6%99%E6%B8%AF7%E8%AD%A6%E3%80%8C%E7%A7%81%E5%88%91%E6%89%93%E4%BA%BA%E3%80%8D%E3%80%80%E5%AE%9A%E7%BD%AA6%E5%A4%A9%E8%AD%A6%E6%96%B9%E6%8B%92%E9%81%93%E6%AD%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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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2014年10月佔中運動期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遭7名警察拖到暗處毆打。法院周五(17日)一審判處7警有期徒刑2年。然而,定罪至今第天日,逾7,000港人簽名要求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向全港市民鞠躬致歉。盧偉聰昨幾度以案件司法程序未走完及七警積極考慮上訴為由,拒為員警犯法行為道歉。在雨傘運動中,無辜被員警毆打至身體嚴重受傷的市民梁偉文斥責,警方說一套做一套。民間人權陣線(簡稱民陣)認為,港警拒道歉將進一步撕裂警民關係。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昨出席學警結業典禮後,多次被問到會否為7警「暗角打人」的犯法行為道歉,他回應稱,案件的司法程序還未完成,據了解7警會積極考慮上訴,在未有最終結果前,暫不作評論。盧也稱,指過去數日警隊上下心情沉重,事件對港警有影響。

    盧偉聰也被問及一般情況下,員警可否毆打示威者或市民,盧偉聰指,希望大家理解7警的事件背景,當時佔領行動長達79天,在香港歷史上未曾發生,警方人手不足,每人每天平均工作15小時以上,長時間工作造成極大疲勞,「有同事因公務惹上刑事案,還是這樣的結果,我感到十分心痛、難過」。

    盧指,除向市民負責,自己同時帶領2.9萬名員警,會支援7警及其家人。至於紀律處分、是否需交還薪餉等問題,都要等所有司法程序完成後才能處理。(大陸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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