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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社會] 賊戴腳銬40小時趴趴走 爆警方離譜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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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8-8-13 02: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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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壇為家II

    發表於 2017-2-22 12:20:3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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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222/1061580/%E8%B3%8A%E6%88%B4%E8%85%B3%E9%8A%AC40%E5%B0%8F%E6%99%82%E8%B6%B4%E8%B6%B4%E8%B5%B0%E3%80%80%E7%88%86%E8%AD%A6%E6%96%B9%E9%9B%A2%E8%AD%9C%E7%96%8F%E5%A4%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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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離譜,苗栗縣頭份市一名男子上周六在一家大賣場行竊遭逮,遭上腳銬移送苗栗地檢署,當晚無保釋回後,腳銬疑似故障,其中一腳解不開,警方竟讓嫌犯在一腳上銬下離開警局,嫌犯帶著腳銬苦撐40小時後,實在太難受,到頭份消防隊求助,消防員向警方確認,才幫他順利剪開。

    針對這起離奇事件,苗栗縣警局長金浩明今早也已指示,立即購買新腳銬,各所及偵查隊2付;全面調查老舊故障警銬,儘速汰換,並將檢討個案疏失及責任。

    警方表示,涉案的溫姓男子(61歲,有多項竊盜前科)無業獨居,上周六傍晚到大賣場偷2塊蛋糕、1瓶咖啡,被人贓俱獲,訊後移;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溫男無重大罪嫌,當晚雖無保釋回,但限制住居。

    頭份派所長詹國政指出,當晚要離開地檢署時,因腳鐐解不開,將溫男載往苗栗消防隊求助,先剪開左腳鐐,接著處理右腳鐐時,溫男不停地喊痛,他當下要求「別再弄了,先回去明天再處理!」警方應允讓他戴著腳鐐離去。

    溫男因腳鐐還在腳上,造成生活不便,也很不舒服,直到週一午飯後受不了,先前往附近醫院求助,卻被院方以「無權」解開為由拒絕。

    當天下午3時許,溫男再騎著腳踏車到頭份消防隊求助,消防員看到他腳上的腳鐐,嚇了一大跳,還以為他是逃犯。旋即通報頭份派出所,警員到場確認身分無誤,才協助用破壞鉗將溫男腳上的腳鐐剪開。

    算一算,從18日晚上離開地檢署,直到20日午後解下腳鐐,逾40個小時都有戴著腳鐐,但警方不追回公物,民眾也沒發現通報警方,實在詭異。(吳傑沐�苗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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