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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財經] 男友劈腿吞藥輕生 女阻消防員救人重判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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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8-7-18 09: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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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壇為家II

    發表於 2017-2-23 08:31:4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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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s://tw.news.yahoo.com/%E7%94%B7%E5%8F%8B%E5%8A%88%E8%85%BF%E5%90%9E%E8%97%A5%E8%BC%95%E7%94%9F-%E5%A5%B3%E9%98%BB%E6%B6%88%E9%98%B2%E5%93%A1%E6%95%91%E4%BA%BA%E9%87%8D%E5%88%A41%E5%B9%B46%E6%9C%88-004057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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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歲邱姓女子2009年遭張姓男友劈腿,兩人談判分手未果,張男吞藥輕生昏迷,邱女不但沒立即報警求救,反而是打電話給小三蔡姓女子嗆聲,甚至阻擋消防員救人,長達213秒,以致張男送醫前已無生命跡象,急救不治身亡。高等法院更一審依遺棄罪判邱女1年6月徒刑。


    檢警調查,邱女與從事房仲業的張男交往2年,張男於2009年劈腿蔡姓女子,同年7月23日清晨5時,張男坦承另結新歡並提議分手,兩人談判到下午1時仍無結果,張男竟吞數種藥物意圖輕生,邱女發現張男陷入昏迷後,打電話給蔡女嗆聲,還阻擋蔡女及消防人員救援,時間長達3分33秒,導致張男送醫前死亡。


    張男家屬指控邱女逼吞藥,檢方原本以殺人罪將她起訴,台北地院審理認定,張男在消防員抵達前已嚴重脫糞,已幾無救活機會,且無證據證明邱女餵藥,依遺棄罪判處邱女4月徒刑,高等法院昨(21)日更一審認定,張男當時命在旦夕,但邱女卻未給予所需的扶助和急救,因此依遺棄罪加重判邱女1年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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