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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社會] 騎士酒駕累犯 害遊覽車執照一併吊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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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悶
    2018-6-12 01: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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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發表於 2017-3-12 23:06:3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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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312/1074808/%E2%80%8B%E9%A8%8E%E5%A3%AB%E9%85%92%E9%A7%95%E7%B4%AF%E7%8A%AF%E3%80%80%E5%AE%B3%E9%81%8A%E8%A6%BD%E8%BB%8A%E5%9F%B7%E7%85%A7%E4%B8%80%E4%BD%B5%E5%90%8A%E9%8A%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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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03月12日18:49

    基市1名李姓遊覽車司機,去年初凌晨酒後睡飽後,於下午3點多出門,騎車要去開遊覽車上班,途中被警方攔檢,酒測值0.21毫克,李男因為之前酒駕被吊銷機車駕照,如今再犯,5年內2次酒駕,李男賴以為生的大客車的駕照也被吊銷,無以養家,懷疑警方執勤有瑕疵,提出行政訴訟。

    李男主張,當天午餐後,有吃檳榔,臉紅紅的,被員警攔下來,那時候有聽到攔查員警,向一名同事說,怎麼拿舊的酒測器,也沒拿水給他漱口;李說,酒駕被帶回派出所調查,開完罰單後,搭計程車去遊覽車停放處,用車上自備的酒測器自我測試,測出來是合格的,只是沒有資料可提供;他懷疑警方執行酒駕的程序是否正確,也懷疑酒測器是否有問題,請求撤銷原處分。

    法官調查,李男酒測時間離他喝酒結束時間,逾15分鐘,員警直接進行酒測,未提供礦泉水給原告漱口,於法有據;再者,警方執勤的酒測器,還在有效期限內,之前並無出現故障情況;李男被罰9萬元,吊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重新考領駕照),因5 年內2 次以上酒駕,監理單位依法吊銷其各級車類的駕駛執照」並無不當,上訴駁回,仍可再上訴。

    (突發中心蔡進男�基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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