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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社會] 工讀時薪70元 屏科大22店家10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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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8-7-17 02: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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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爾看看III

    發表於 2017-3-24 02:31:4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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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323/37592904/%E5%B7%A5%E8%AE%80%E6%99%82%E8%96%AA70%E5%85%83%E5%B1%8F%E7%A7%91%E5%A4%A722%E5%BA%97%E5%AE%B610%E9%81%95%E6%B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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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宏銘╱屏東報導】
    屏東科技大學附近商店街以低薪70多元起跳僱請工讀工,本月初打工學生憤而向縣府勞工處檢舉,指店家違反《勞基法》時薪至少應133元規定,勞工處清查22家店家,只有7家合法、10家違法、5家需補資料待查。勞工處副處長謝明章表示,店家明顯違反《勞基法》第21條低於基本工資,及第23條無薪資明細等規定,將依法處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學者批業者知法還犯法不應該。

    辯稱因扣除餐費
    謝明章表示,目前這22家只是首波,屏科大附近仍有不少店家在稽查時未開店,會再逐一稽查,另也會對縣內其他有大學生工讀的學區進行稽查。

    對工讀生薪資遭僱主剝削,有學生在網路上討論是否組成工會抵制店家,保障權益。謝明章表示,現有《勞基法》規定,學生應不符職業或產業勞工等勞工類別要件,是否可組工會,該處會行文向勞動部尋求解釋。

    勞工處查出,老莊問茶、醬工坊等店家時薪在70元到130元間;有店家辯稱低於基本薪資,是扣除用餐等費用、或已依基本工資計薪,但拿不出薪資明細證明,縣府要求補具相關資料。

    《蘋果》詢問老莊問茶,業者低調不願談,只要媒體別亂報。另有超商工讀生低調表示知情,但被問到時薪多少時,她猶豫後稱「不便講吧!」另位飲料業者表示,她僱用讀屏科大的姪子來顧店,一切依法付工資。

    違法應從重開罰
    屏東大學社會發展學系助理教授邱毓斌表示,業者若知道法令還剝削大學工讀生,就不應該。業者可能辯稱不懂法令,屏東縣政府應加強宣導,同時嚴加查緝,發現違法就從重開罰。建議學校推動優良店家標章,讓學生知道要去優質的店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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