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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社會] 美國女警攜真槍上機 飛抵桃機自首繳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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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8-8-8 04: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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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壇為家I

    發表於 2017-4-14 11:29:1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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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414/1097661/%E7%BE%8E%E5%9C%8B%E5%A5%B3%E8%AD%A6%E6%94%9C%E7%9C%9F%E6%A7%8D%E4%B8%8A%E6%A9%9F%E3%80%80%E9%A3%9B%E6%8A%B5%E6%A1%83%E6%A9%9F%E8%87%AA%E9%A6%96%E7%B9%B3%E6%A2%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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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加州一名女警葛蘭特(Nell Grant,43歲),昨天清晨6時搭乘華航CI-7班機抵台,原定經由桃機轉機至泰國曼谷,過境時主動向華航地勤人員通報身上攜帶1把手槍、6顆子彈,因一時疏忽不慎將其打包至隨身行李攜帶出境,在美國出境時未被查出,航警立即處理並移送桃檢。


    葛蘭特向航警表示,自己是加州州警並出示警徽證明,因執勤把槍彈放在背包內,一時忘了就帶上飛機,不知如何通過洛杉磯機場安檢,上機後就發現槍枝放置在後背包內,所以抵達桃機後便立即自首。


    航警指出,葛蘭特(Nell Grant)為美國加州警察局警員,該槍枝在美國為合法持有,為自行購買使用的槍枝,並非警械,因一時疏忽不慎將其打包至隨身行李攜帶出境,在美國出境時未被查出。美國在台協會(AIT)獲知狀況後,協助葛蘭特委任律師。


    因葛蘭特觸犯我國《刑法》與《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檢察官訊後將葛蘭特責付委任律師,諭知限制出境、出海,等候調查,同行的另名女性友人及2名未成年幼童也放棄行程,留在台灣。


    (突發中心黃仲明�桃園機場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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