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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社會] 膠帶綁兩歲童 幼兒園老師還上傳粉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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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悶
    2018-6-12 01: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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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發表於 2017-4-14 23:15:4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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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414/1098145/%E8%86%A0%E5%B8%B6%E7%B6%81%E5%85%A9%E6%AD%B2%E7%AB%A5%E3%80%80%E5%B9%BC%E5%85%92%E5%9C%92%E8%80%81%E5%B8%AB%E9%82%84%E4%B8%8A%E5%82%B3%E7%B2%89%E7%B5%B2%E9%A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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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04月14日20:08

    嘉義市一名兩歲半男童疑似會咬人,日前遭幼兒園老師用膠帶綁在椅子上,老師還拍下照片,上傳幼兒園臉書粉絲專頁。家長今天下午發現後非常氣憤,痛批園方是在「教小孩綁架嗎?」李姓園長表示,該名老師痛哭懊悔,承認自己做錯了,他已要求老師向家長道歉,不能再以此種方式懲罰學童,「我們要好好檢討改進」。

    男童父親表示,他在外地工作,小孩由阿公、阿嬤接送,已就讀該幼兒園二個學期。老師曾在聯絡簿上反映小孩會在園內咬人,他們也協助導正。由於老師已好一陣子沒提到小孩咬人,他們也覺得有改善,沒想到小孩竟被這樣對待,實在很不恰當。

    李姓園長指出,當天有家長帶彈珠到學校,學童排隊輪流玩。這名男童不肯排隊,一直要擠到前面,還咬了另外三名學童,老師一時情急,用膠帶把小孩綁在椅子上隔離,約十分鐘後想起這件事情,隨即放開男童。期間拍了教學照片,不慎上傳臉書粉絲專頁。

    市府社會處社工督導林昀穎表示,已派社工了解學校是否涉及虐待兒童,並協助家長提供法律諮詢。該名教師這樣綁小孩十分鐘,確實有涉及妨害自由和傷害的刑責,若家長提告,《刑法》優於《行政法》,以《刑法》為主。若沒提告,社會處會以《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來處理。

    男童父親表示,先不考慮提告,只是要讓幼兒園警惕這種行為是不對,這樣會造成小孩心靈的傷害,不可以這樣對待小孩。

    嘉義大學諮商與輔導學系教授王以仁表示,男童會咬人雖然是一種暴力行為,但老師用膠帶綁他也是一種暴力行為,這樣「以暴制暴」不是教育該有的行為;對這樣的小孩要有耐性,好好地跟他說,用語氣和稱讚讓他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再加以導正,千萬不要用粗暴攻擊,或體罰方式來對待小孩,以免惡性循環。

    (徐彩媚�嘉義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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