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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社會] 刺殺女友5刀害切腸 恐怖情人判賠23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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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8-8-8 04: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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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壇為家I

    發表於 2017-4-20 15:26:2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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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420/1101889/%E5%88%BA%E6%AE%BA%E5%A5%B3%E5%8F%8B5%E5%88%80%E5%AE%B3%E5%88%87%E8%85%B8%E3%80%80%E6%81%90%E6%80%96%E6%83%85%E4%BA%BA%E5%88%A4%E8%B3%A0238%E8%90%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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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2014年苦求林姓前女友復合不成,以送戒指為由約她見面又被拒,竟尾隨林女進入住處樓梯間,拿水果刀猛刺她胸腹5刀,林女送醫急救撿回一命,但結腸因此被切除。事後陳男被依殺人未遂罪判刑6年定讞;民事部分高院今再判他須賠償林女238萬餘元。



    判決指出,陳男因為開設按摩店,與店裡一名林姓按摩小姐交往,3個月後林女決定分手,陳男想挽回感情卻碰釘子,因此預謀行兇。陳男當時在樓梯間攔下林女,狠嗆:「我不會放過妳,不會放過妳女兒。」接著掏出刀子猛刺林女5刀。



    林女告訴法官,雖然撿回一命,但腸子被切除,無法回復,身心嚴重受創,至今嚴重失眠,必須看精神科治療,因此求償醫藥費、精神慰撫金等共600多萬元。陳男則求饒說,犯案後很想彌補林女,但是刑事案件法官告誡他不得與林女接觸,所以才沒去探視,並非不聞不問,自己經營的按摩店因為虧損連連,已經轉讓給別人,實在沒有能力賠償。


    法官認為陳男分手後屢屢糾纏林女,竟因她拒絕復合萌生殺機,害她腸子被切除,身心重創,審酌後判決陳男須賠林女238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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