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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社會] 邀男大生回家遭性侵 法官:情可憫恕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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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8-8-8 04: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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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壇為家I

    發表於 2017-6-12 08:54:3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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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612/1138054/%E9%82%80%E7%94%B7%E5%A4%A7%E7%94%9F%E5%9B%9E%E5%AE%B6%E9%81%AD%E6%80%A7%E4%BE%B5%E3%80%80%E6%B3%95%E5%AE%98%EF%BC%9A%E6%83%85%E5%8F%AF%E6%86%AB%E6%81%95%E6%B8%9B%E5%8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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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大生小芳(化名)邀童姓男大生到外婆家,因下大雨暫留童男,小芳事後卻提告童男性侵。台中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童男3年4月徒刑,台中高分院二審以「情堪可憫恕」給予減刑,改輕判2年。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判決指出,小芳前年5月某晚邀童男到外婆家吃消夜,因下大雨,暫留童男在外婆家,隔日凌晨1時許,童男趁小芳睡著伺機性侵。


    台中地院審理,童男宣稱兩情相悅,小芳當時「舒服的淫叫」。台中地院認為,童男案發後傳簡訊向小芳道歉,「我知道對妳做這種事是不對的」,小芳回:「趁我睡到不省人事時侵犯我」,還告訴朋友「一度想去死」,法官依乘機性交罪判處3年4月徒刑。童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童男年輕氣盛,未能克制情慾犯罪,又已賠償對方30萬元,尚有「情堪可憫恕」之處,據此輕判2年徒刑。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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