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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社會] 兒失蹤45年 竟被催繳年金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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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8-7-18 09: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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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壇為家II

    發表於 2017-7-25 09:41:0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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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s://tw.news.yahoo.com/%E5%85%92%E5%A4%B1%E8%B9%A445%E5%B9%B4-%E7%AB%9F%E8%A2%AB%E5%82%AC%E7%B9%B3%E5%B9%B4%E9%87%91%E4%BF%9D%E8%B2%BB-2150069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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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市民蔡明儒的弟弟自2歲失蹤至今45年,音訊全無,卻持續收到國民年金保費催繳通知單,她說「每收到一次,父母的心就再被刺痛一次,政府的作法太荒謬。」勞保局嘉義辦事處主任莊民安表示,依規定符合投保資格者且未除籍者均納保,並按期通知繳費。


    蔡明儒表示,1972年當時2歲的弟弟蔡明智,在平等街住家附近疑似被一名女子抱走,母親發現追出去時已來不及,也向警方報案,委託兒福聯盟協尋至今45年,多年來四處尋訪,只要有蛛絲馬跡的線索就去找,卻始終音訊全無。


    蔡明儒說,弟弟失蹤是父母親一輩子最大的痛,即使白了頭髮也不放棄希望,等待奇蹟出現,卻等到一張又一張的國民年金保費通知單,每次收到繳費單,父母再被刺痛一次,政府沒找到人,一味要錢,在傷口撒鹽,太荒謬。


    莊民安表示,依《國民年金法》第7條規定,25歲以上65歲以下符合投保資格者,均納入國民年金保險,必須按期繳納保費,勞保局比對戶政系統戶口資料,失蹤人口若未除籍,則依據戶籍資料寄發繳費通知單。


    兒福聯盟失蹤兒童少年資料管理中心組長許慶玲表示,政府持續寄繳費通知單要郵資、印紙張,浪費人力物力,又造成家屬的傷痛,作法很誇張,形同反覆揭開家屬的傷疤,刺激家屬的心情起伏不定,失兒家長每受到一次外界的刺激都要好久才能平靜下來,是很受傷的。


    許慶玲指出,目前委託兒福聯盟協尋的失蹤兒少有200餘人,其中可能也有如蔡家人類似情形者。嘉義市警察局防治科統計,累計至目前全市有152名失蹤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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