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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政治] 逢甲商圈氣爆後 兩大公安漏洞待補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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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8-7-18 09: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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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壇為家II

    發表於 2017-8-11 09:06:0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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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s://tw.news.yahoo.com/%E9%80%A2%E7%94%B2%E5%95%86%E5%9C%88%E6%B0%A3%E7%88%86%E5%BE%8C-%E5%85%A9%E5%A4%A7%E5%85%AC%E5%AE%89%E6%BC%8F%E6%B4%9E%E5%BE%85%E8%A3%9C%E5%BC%B7-044433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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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逢甲商圈夜市氣爆造成多人死傷。行政院消保處為此邀請經濟部、內政部及地方政府共議推動投保公共險,卻因攤商多數未達強制投保門檻,僅氣爆商家周邊受驚業者事後投保。


    行政院消保處消保官王德明指出,國內很多商圈及夜市,不只國人愛去,外國觀光客也常光顧,強化公共安全與消費者權益息息相關,因此消保處邀請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內政部消防署、金管會及台中市政府等共議因應之道。


    王德明表示,之前,八仙塵爆事件發生後,各地方政府雖然有要求營業面積達一定標準的業者,必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但是舉例來說,台北市規定總樓地板面積超過300平方公尺、台中市則是超過150平方公尺強制投保,然而對照實況,夜市商家多數沒有達到強制投保門檻,因此只能請經濟部鼓勵業者自主投保。


    不過,消保處科長梁明圳也指出,逢甲夜市發生氣爆後,因為傷亡嚴重,周邊商家目睹災情感同身受、受到驚嚇,已經自主投保,理解萬一發生公共意外事件,不投保沒理賠,恐怕無法負擔各種醫療費用、財務損失與對他人受波及的理賠。


    王德明說明,會中也討論過是否以某夜市觀光協會名義促成夜市整體投保,但是金管會說明,公共意外責任險是有責任才有保險,跟天災屬不可抗力的保險,可用集體單位投保的情況不一樣,觀光協會名義只能就夜市裡,有進行管理的公共空間投保公共險。


    此外,王德明補充,逢甲夜市攤商氣爆事件也跟瓦斯行換裝瓦斯桶作業有關,消防署告知全台有2900多家瓦斯行,已接受安全訓練累計2300人,即便以一家一人受訓過推算,還有600家左右沒有人員接受過安全訓練。


    他進一步指出,將針對沒有跟轄區消防機關申報安全技術人員資料,研議在消防法中增訂處罰條款,以強化相關業者派員接受安全訓練;消防署也允諾今天起行文各地方消防局,將接受過安全訓練的瓦斯行資訊公告在各地消防局官網上,供消費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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