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小惠(化名)指控多次遭同居人陳男下藥迷姦,她自行採證、驗尿,將醫學上的證據全指向枕邊人,然而小惠明知遭侵害,卻仍與陳男同住一個屋簷下,使自己陷於險境,此舉讓檢方無法相信,加上所提證據未經檢警採證,全無公信力,新竹檢方日前將全案予以不起訴。
小惠指控,與陳男同居多年,去年1月吃了陳男買的餛飩麵後,感到全身無力、眼睛睜不開,被陳男趁機撫摸下體。去年4月吃下陳男買的饅頭夾蛋,遭抱到床上性侵,她無力反抗,隨後昏迷。
另去年8月她喝下陳男泡的蜂蜜檸檬水,頭暈跑到沙發休息,陳男欲性侵她,她無力抵抗,醒來後發覺被下藥,遂至醫院驗尿告性侵。
陳男否認性侵與下藥,聲稱根本沒跟小惠做愛幾次,反倒是小惠要他每月給1萬5千元,才能每個禮拜做愛一次。他說,小惠是醫院護理師,第一次拿藥罐給他看時,問藥是不是他的,當時他有摸一下,卻被反咬藥罐上有他的指紋,覺得被枕邊人陷害。
檢方發現,小惠於警訊中指稱,從陳男包包搜出2瓶藥罐及空針,但自行送驗及偵查中提供檢驗的藥罐均為4瓶,前後所述不符,且並未發現可供比對的指紋,更無法證明該藥罐、空針為陳男所有。
小惠既主張同居人連續下藥性侵,然而又繼續與對方同住,使自己陷於險境,讓檢方實難想像。其次,小惠聲稱第3次遭陳男下藥性侵,未立刻報警及採證,反而自行至醫院驗尿,隔天才拿保險套到警局報案,顯與遭性侵被害人第一時間報案的常情有異,且事後該保險套也驗不出精液反應,在所提證據出現諸多矛盾下,新竹檢方將全案予以不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