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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社會] 忠犬護女主 狂吠退惡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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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8-7-18 09: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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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壇為家II

    發表於 2017-9-26 08:43:4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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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38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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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姓男子去年與學長及其女友小慧(化名)到摩鐵開趴,期間學長先行離去,李男以酒醉為由要求回小慧住處休息,卻趁機伸狼爪強行摸胸猥褻,所幸小慧飼養的愛犬英勇護主,朝李男狂吠並作勢攻擊,李男嚇到鬆手,小慧則趁隙伸腳將他踢開並躲進廁所,再打電話向男友求助;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李10月徒刑。


    判決指出,去年12月22日上午,李男與學長情侶檔共3人,一起到新北市土城區某摩鐵開趴,後來學長因上班先行離去,李男隨即以酒醉、住在金山交通不便等藉口,要求前往小慧住處休息。


    小慧考量李男是男友高中學弟,且她與李男也相識一年,未及多想,遂同意讓李回住處休息;小慧指控,當時李男未到「喝掛」程度,起初還能正常走路、搭車,不料到了她住處門口時,卻開始對她毛手毛腳,不僅從後方環抱,還把臉頰貼近她的身體。


    小慧控訴,李男一進房就將她撲倒、壓制在床,她不斷亂踹反抗,但李男仍憑著壯碩體型強扯胸罩並摸胸,所幸她飼養的小型犬現身護主,不斷朝李男狂吠、作勢攻擊,嚇得李男稍微鬆手,她逮到機會,立即出腳將李踹到地板上,同時躲進廁所打電話向男友求救。


    李男否認犯案,但合議庭認為小慧指述前後一致,沒有誣陷動機,且監視器顯示李在門口時確實對小慧有毛手毛腳行為,顯然有非份之想,加上小慧男友證稱接獲女友求助時,曾以擴音方式請學弟離開,小慧手上也有傷勢,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將李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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