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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社會] 男若不認女兒 小三只能提確認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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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8-7-18 09: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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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壇為家II

    發表於 2017-10-6 08:50:1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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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4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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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執業律師鄭懿瀛指出,若這名台商承認小孩是他的,可辦理領養手續,小孩就不會成為人球,但若台商否認,小孩的母親可提起確認之訴,一旦進入訴訟,曠日廢時,小孩及媽媽都會因這次簽證的期限必須出境,但她們兩人還是有中國國籍,不會成為人球,至於跨海官司就看日後訴訟結果。


    鄭懿瀛說,我國國籍法採屬地兼屬人主義,小孩生父如確是李姓台商,她就可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入境台灣後台商到戶政單位辦理領養手續即可,此案會發生特殊狀況是台商如果不承認,雖然小孩母親聲稱擁有DNA證明,但最後還是要經過訴訟才能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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