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查看: 455|回復: 0

[轉貼] [社會] 上OLA酒吧遭影射 李進誠發律師函給媒體

[複製鏈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8-7-18 09:18 AM
  • 簽到天數: 371 天

    連續簽到: 1 天

    [LV.9]以壇為家II

    發表於 2017-10-12 10:57:4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

      |

      —— 轉貼來源: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20028

      |

      |


    昨日週刊拍到民進黨新潮流大老吳乃仁多次進酒吧並擁豪乳妹,其中週刊跟拍時有拍到前金管會檢查局長李進誠,李進誠昨天委託律師發函給各媒體,認為媒體以「禿鷹高官群聚高級會所」、「齊聚艷窟」為標題將他醜化,若再有相關不實報導,不排除提告。


    李進誠透過律師表示,他是在106年9月12日當晚,係因客戶生日舉辦慶生會,他當晚加班開會,客戶一再電話催請,才於下班後於當晚10時40分左右抵達OLA酒吧,抵達後向客戶致意慶生,等到切蛋糕後,隨即於106年9月13日凌晨0時39分單獨離開,此部份李進誠與友人的通聯簡訊及《鏡週刊》所拍攝之離開時的照片為證,李進誠當晚並未於該處與吳乃仁、王志隆談論任何有關MOD或《鏡週刊》所謂之「商議各方大事」之情事。


    李進誠認為週刊內容,係將不同時間點且與他無關的照片予以拼湊影射。之後中天電視、年代電視、三立電視、壹電視等媒體,在未向李進誠查證下,於新聞或談話性節目,據以接力影射醜化本李進誠與吳乃仁先生等「齊聚商議各方大事」,李進誠認為此已損害到他名譽,若媒體不停止這些不實報導,不排除追訴媒體的法律責任。


    同篇報導中也指力麒前董事長郭銓慶在與吳乃仁在OLA酒吧喝酒,郭銓慶昨天傍晚即向週刊否認及抗議,《鏡週刊》隨後在網路版中,刪除郭銓慶的名字,不過,力麒方面還保留法律追訴權,可能有後續動作。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OK討論區

    GMT+8, 2024-4-26 02:03 AM , Processed in 0.061708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