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查看: 408|回復: 0

[轉貼] [社會] 白鼻心當寵物觸法 飼主稱放生牠不走

[複製鏈接]
  • TA的每日心情
    無聊
    2023-11-3 10:41 AM
  • 簽到天數: 690 天

    連續簽到: 1 天

    [LV.9]以壇為家II

    發表於 2017-11-17 08:05:3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

      |

      —— 轉貼來源: https://tw.news.yahoo.com/%E7%99%BD%E9%BC%BB%E5%BF%83%E7%95%B6%E5%AF%B5%E7%89%A9%E8%A7%B8%E6%B3%95-%E9%A3%BC%E4%B8%BB%E7%A8%B1%E6%94%BE%E7%94%9F%E7%89%A0%E4%B8%8D%E8%B5%B0-023902479.html

      |

      |


    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今天指出,在台中市一處加油站查獲何姓業者以鐵籠飼養保育類動物白鼻心,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但飼主卻供稱曾經要放生,但牠不肯走,不知違法。

    保七第五大隊副大隊長盧世哲指出,接獲民眾檢舉,台中市太平區的加油站內有一隻白鼻心被關在鐵籠內,15日派員前往查察,確定為第三級「其他應予保育」之野生動物白鼻心,依法將何姓負責人帶回偵辦。

    何姓業者向警方表示,2009年6月前往大平頭汴坑山區,看到這隻白鼻心腳受傷,行走困難,才會徒手捉回療傷、飼養,當白鼻心腳傷痊癒後,也想讓白鼻心回歸森林,所以每晚10時30分打烊後,就打開籠子,但隔天7時上班,發現牠還是在籠子裡不肯離開。

    何姓業者供稱,不知飼養的白鼻心是保育類野生動物,還曾經想要放生,但警方指出,業者已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今天依法送交台中地檢署偵辦。

    保七第五大隊呼籲,民眾應避免看到動物可愛或奇特,就任意捕抓、飼養,尤其在郊外發現幼小、受傷的野生動物,最好通報相關單位救援處理,以免自以為發揮愛心,卻誤觸法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OK討論區

    GMT+8, 2024-4-17 04:10 AM , Processed in 0.046853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