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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社會] 老師校園車震國中女 被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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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8-7-18 09: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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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壇為家II

    發表於 2017-12-25 08:58:2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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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6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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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有家室的高雄某國中陳姓體育老師,和15歲國中女學生搞不倫,情人節不但互送金莎巧克力,還兩度將車停在校園,在車內和小女生有愛撫等親密行為,有一次女學生下車被一名美術老師撞見,發覺有異通報校方,陳師惡行才東窗事發,高雄地院將陳師依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猥褻罪判刑2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男2016年起擔任高雄某國中體育老師,明知校內女學生阿美(化名)係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卻仍與阿美於臉書互有聯繫,2人有曖昧言詞。


    去年3月4日午休時間,陳男被控駕駛自小客車搭載阿美進入國中地下室內,將女方制服鈕釦解開,手伸進內衣摸胸,並將少女制服外褲及內褲脫至膝蓋,以手指染指少女,造成處女膜破裂。


    同月14日上午11時許,阿美在校內經過陳男停放的自小客車時,陳男在駕駛座上抽菸,要阿美進入駕駛座,阿美進入坐在陳男大腿上,陳男自阿美背後抱住,隔著制服撫摸少女胸部及私處。事後阿美從駕駛座出來時,被同校美術老師看見,察覺有異通報校方調查。


    陳師矢口否認,但經調查局南機站測謊未過,且少女指證歷歷,法官因而認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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