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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社會] 拿錢去銀行換怕是偽鈔? 警教一招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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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奮斗
    2021-8-26 07: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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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發表於 2018-3-23 15:18:4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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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7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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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國開美髮店,收到客人用來支付費用的2張百元美鈔,輾轉帶回台灣,卻在台灣銀行兌換時被發現是「偽鈔」,保七員警與台銀行員察覺,林姓婦人一時傻眼,她說新台幣都常認不出來,何況是美金,本案是否涉及「行使偽造有價證券」,將由轄區一分局及檢方進一步偵查。

    保七呼籲,千萬別好心隨便幫人拿錢到銀行換錢。如果民眾拿到國幣或外幣,若有懷疑是假鈔,千萬不能拿去銀行說要「換錢、存錢」,應該告訴行員「請求鑑定」,才不會誤觸法律規定。

    派駐台灣銀行台中分行的保警,今年3月15日接獲行員通報,林姓婦人(54歲)持2張百元舊版大頭版美金前來兌換,疑似偽鈔,進行瞭解。員警發現,2張舊版大頭版百元美金表面都十分平滑且色澤較不自然,另以銀行專用放大鏡檢視,假鈔的色澤、防偽設計及質感與真鈔差異頗大。

    林婦供稱這2張美金是弟弟請他來銀行兌換的。而是她弟弟之前在中國大陸開設美容美髮店,客人用美金所支付美容美髮的費用。她剛好有空就過來銀行兌換,沒想到這美金是假的,非常傻眼。

    經銀行鑑定,這2張「100元美金」涉嫌偽造,因依現行中央銀行規定,兌換偽造美金金額超過(含)200元美金,即違反了刑法201條「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的規定。台灣銀行依據中央銀行「偽造變造外國幣券處理辦法」,將這一批偽造的紙鈔填具「偽(變)造外國幣券截留單」,加蓋「偽(變)造作廢」章後,由本大隊移請轄區派出所依「行使偽造有價證券」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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