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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社會] 百萬存摺浪漫求婚 翻臉離婚索回…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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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奮斗
    2021-8-26 07: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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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發表於 2018-3-30 11:44:4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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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8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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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市林姓男子從2013年起,分多次將100萬存入戶頭,每次存款時在存簿上備註一個字,存下百萬元後帶著陳姓女友去刷簿子,一刷出現的備註字串竟是「陳○○,你願意讓我疼愛一生嗎」,讓女友感動得答應下嫁,不料2人婚後沒多久就鬧翻,林男離婚後提告,表示所有的錢都是「寄存」女方名下,但法官認定林男當初是在濃情密意等情況下贈與女方,判林敗訴。

    林男與陳女於2013年5月結婚,婚後沒多久就鬧翻分居,去年8月離婚。林男指控,陳女當初以「男人身邊有錢容易作怪」、「一起存退休金」等由,要他把存款及薪資存入她帳戶,每月只能留3000元零用金,因此除了該筆百萬元存款,婚後也陸續轉錢給陳女,共交給對方200多萬元,相關款項都是「寄託」給陳女。

    無法證明款項是寄託
    陳女反駁稱,兩人的婚紗、蜜月、生活開銷及卡費都由她負擔,此外還有人工受孕療程等花費,錢都用於家庭開銷及醫療費,未私自挪用,何況林男求婚時拿出來的百萬存摺,最後一筆存入諧音「一生一世」的1314元,並在每筆存款後都備註一個字,合起來正好是「陳○○,你願意讓我疼愛一生嗎」,可見林當時是承諾贈與她百萬元,給她穩定的生活。

    法官審理認為,林男無法證明款項只是「寄託」,且他匯款是因當初的濃情密意,以及儲蓄、家庭和諧等因,足認陳女沒有「不當得利」,錢也用於家庭,不同意林男討回交出的錢,只能請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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