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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社會] 「拿死人詐財」!殯葬業者判5個月 檢上訴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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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奮斗
    2021-8-26 07: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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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發表於 2018-4-6 10:29:0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原創作者: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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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來源: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8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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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殯葬業者黃明正替呂姓女子遺體處理後事,豈料還騙家屬,相驗後,法醫不會替屍體縫合,若需要縫合要另外支付3萬多元費用,家屬為了讓往者能圓滿,也不曉得相驗程序,事後寫信詢問檢察官,才驚覺上當,一審雲林地方法院以詐欺取財罪判處黃有期徒刑5月,但檢方認為判決太輕,但上訴遭二審駁回。



    42歲的黃明政有妨害自由前科。2年前,呂女在汽旅跌倒身亡後,黃明政替呂家辦後事時,向呂女弟弟、兒子誆稱,辦理後事費用包括「法醫解剖後之屍體縫合費用」2萬元,以及明顯高於行情的解剖助理費1萬2000元,家屬也沒有多做懷疑,讓黃明政拿死人詐財得逞。

    在雲檢相驗後,呂家將3萬2000元縫合費與助理費、3萬6000元喪葬費,一共6萬8000元交給黃男,黃男同日晚間6點到7點,指示不知情的兩名女子,拆除法醫縫合完成的呂女遺體胸腹部縫線,另行縫合。

    不過,家屬事後越想越奇怪,寫信詢問檢方是否不會替死者縫合?檢察官再次勘驗遺體,發現有重新縫合狀況,循線查獲黃明政,依詐欺取財罪嫌起訴,並求刑1年2月。

    但雲林地院認為,黃男利用家屬不了解解剖流程的機會詐財,但考量他坦承犯行,又當庭返還6萬多元與家屬達成和解,家屬也表示可以給黃男一個機會,因此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雲檢認為量刑太輕上訴二審,但台南高分院認為兩造已達和解,5個月得易科罰金量刑妥適,駁回雲檢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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