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ddameit
發表於 2009-7-25 07:12:31
本帖最後由 goddameit 於 2009-7-25 07:21 AM 編輯
我 要 來 好 好 重 新 定 義 一 下 標 準 了
題 外 話
發 現 無意義回覆 可 以 去 舉 報
【★】evil
發表於 2009-7-25 07:25:17
本帖最後由 【★】evil 於 2009-7-25 07:28 AM 編輯
我 要 來 好 好 重 新 定 義 一 下 標 準 了
題 外 話
發 現 無意義回覆 可 以 去 舉 報
goddameit 發表於 2009-7-25 07:12 AM http://www.okayro.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只提出我看法,要不要處理是版主們的事情0_0
我只是看到#13的回覆發現該人的回覆都令人好奇吧了
符合主題,這點是不是無意義回覆呢?若回覆一兩次這文沒關係
那我想我去舉報也不成功吧((燦笑
goddameit
發表於 2009-7-25 07:30:58
#20
如 果 那 些 舉 報 不 成 功
我 就 要 砍 那 版 主 了
【★】evil
發表於 2009-7-25 07:44:52
本帖最後由 【★】evil 於 2009-7-25 07:48 AM 編輯
#20
如 果 那 些 舉 報 不 成 功
我 就 要 砍 那 版 主 了
goddameit 發表於 2009-7-25 07:30 AM http://www.okayro.com/images/common/back.gif
goddameit 這說我去舉報了,有積分賺當然好>ˇO
其他某些發文我就砍掉了,反正也不需要了
雖然砍版主不是錯,但你有拿刀嗎((?
Oo消遙oO
發表於 2009-7-25 08:32:29
我要玩玩玩玩玩玩玩玩玩玩玩玩玩玩玩玩玩 啊 ~~~~ ! ! !
這因該是無意義吧!
bn5656
發表於 2009-7-25 08:50:37
20# Oo消遙oO
算無意義發帖
l8079528
發表於 2009-7-25 17:13:28
只能請該區兩名板主討論個共識
並把界線發佈在版規上
這樣大家才知道發帖的界線在哪裡~
另,個人認為那篇回覆有意義。
**** Hidden Message *****
楓逝情
發表於 2009-8-2 16:32:14
本帖最後由 楓逝情 於 2009-8-2 07:30 PM 編輯
偶然想起了這篇,來看了一下,
雖然已經看到bn超版開始討論宣傳區的規定事宜
但是是否應該先解決下這篇呢?
在經過討論已經認為該帖的#245、#246是有意義的回覆
可至今仍未見到撤銷扣分
頗感會員事務區的處理態度是否不專?
這篇的用意應該不僅在讓兩位板主在無意義定義吧達成共識吧?
經過多位板主判定為有意義的回覆,
那麼樓主莫名奇妙的扣分,不予補償也應撤銷才是
另外身為當事人的OK-OK版主,4天前他有至置頂討論帖發表意見
卻未在這篇做出回應?
(這篇當時應該是還在第一頁)
回覆#20消遙板主
對於我在#13的回覆並非質疑你的扣分不當
而是相較於OK-OK版主的定義,顯然你們未達成共識
因為主題所提的也不過是該帖的#245、#246,
則被你扣分的#249卻在#244也有相同的回覆
雖然時間相隔大半天,但僅1樓之差,卻沒被扣分
題外話:
另外被舉證的qoo00617,在該帖的#216的回覆雖略見改善
但仍有無意義的感覺,
身為版主,其言行本就有義務表現給會員良好的一面
試問連版務人員都無意義回覆,還奢望會員回覆的有意義嗎?
這令我對置頂討論的宣傳區版規不以為然
連見習版主都無法遵守的規定,那就是寬是嚴對會員有意義嗎?
goddameit
發表於 2009-8-2 18:46:35
偶然想起了這篇,來看了一下,
雖然已經看到bn超版開始討論宣傳區的規定事宜
但是是否應該先解決下這篇呢?
在經過討論已經認為該帖的#245、#246是有意義的回覆
可至今仍未見到撤銷扣分
頗感會員事務區的處理態度是否不專?
撤 不 撤 銷
是 看 那 版 主
我 在 前 面 有 提 到
因 為 本 問 題 算 是 漫 特 別 的
題外話:
另外被舉證的qoo00617,在該帖的#216的回覆雖略見改善
但仍有無意義的感覺,
身為版主,其言行本就有義務表現給會員良好的一面
試問連版務人員都無意義回覆,還奢望會員回覆的有意義嗎?
這令我對置頂討論的宣傳區版規不以為然
連見習版主都無法遵守的規定,那就是寬是嚴對會員有意義嗎?
這 是 個 好 問 題
楓逝情
發表於 2009-8-2 19:20:40
本帖最後由 楓逝情 於 2009-8-2 07:32 PM 編輯
撤 不 撤 銷
是 看 那 版 主
我 在 前 面 有 提 到
因 為 本 問 題 算 是 漫 特 別 的
goddameit 發表於 2009-8-2 06:46 PM http://www.okayro.com/images/common/back.gif
是沒實驗新增的撤銷扣分權限可否由擁有該版權限的版務代勞
但是身為管理員之下主事的超版,
除了在擁有全壇管理權限之外,也應負起督促各級版主之責
況且掛名會員事務區負責人的你
應該更加有義務通知作為當事人的版主出來說明
並做出最後的處理來體現會員事務區的實際作用
畢竟,雖然我不是當事人
可是我也仍看不慣明明自己的作為引發的爭議
卻又不願意出面說明
放著真正無意義回覆的版主不扣,跑去扣普通會員
這等行為,就與私服的開機GM維護自己人有何不同?
從他身負宣傳區與聊天區兩大重區版主來看,能力是肯定的
但與區版主x0823x對事情的負責態度相比
不言而喻吧?
goddameit
發表於 2009-8-2 19:23:29
#25
恩 . 感 謝 你 的 提 醒 和 建 言
楓逝情
發表於 2009-8-2 19:45:31
本帖最後由 楓逝情 於 2009-8-2 07:59 PM 編輯
#25
恩 . 感 謝 你 的 提 醒 和 建 言
goddameit 發表於 2009-8-2 07:23 PM http://www.okayro.com/images/common/back.gif
看到你的回覆,至少感受到了你有處理的意願
至少不會因為較難入耳的話而腦羞成怒
這也是我會提出個人意見的原因
換作其他論壇,可能就被龐大權力賦予的白眼xx了
不過期待你別只是回覆的比較好聽而已
goddameit
發表於 2009-8-2 19:56:12
當 然 是 叫 那 版 主 過 來
(( 死 了 也 給 我 飄 過 來
x0823x
發表於 2009-8-2 19:58:52
我也有事情啊,囧:100:
楓逝情
發表於 2009-8-2 20:02:28
我也有事情啊,囧:100:" />
x0823x 發表於 2009-8-2 07:58 PM http://www.okayro.com/images/common/back.gif
怎麼會呢,我是變相說明你很負責任
自己的錯就不會逃避,這點是我比較欣賞的
至於其他的,我就不再說了
言多必失,再怎麼看一個普通會員得罪管理階級是不智的...
(好像我講的話已經夠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