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y521234 發表於 2011-5-4 13:23:22

(轉貼)駭客與(Cracker)的差別

Hacker是"電腦技術中堅份子",本身能力非常強,能夠深入系統,進行修改的動作。而Cracker只是"一心要破壞、侵入系統",對系統可能只是一知半解,拿別人的工具玩而已。



Hacker和Cracker兩種身份並不衝突,有的人同時是Hacker也是Cracker。但大部份Hacker都相當重視名譽,不希望別人認為自己是只會偷密碼的遜腳。



普遍來說

Hacker 主要是針對科技以及分享安全性技術為出發點。

Cracker 則是以個人利益為出發點。 『駭客』是台灣用語。「駭客」這個名詞的來源,是由英文的「hacker」音譯而來,在早期網路拓荒的時代就已慢慢流傳開來,意思是代表「電腦很強的人」,就像美國西部牛仔一樣,到處行俠丈義。不過電腦很強的人,心地未必是善良的,所以又有了另外一個名詞「cracker」,表示有犯罪紀錄或是行為的電腦高手。
『黑客』是大陸用語;所謂黑客就是專門已破壞網路治安為主的人。例如:撰寫病毒,入侵破壞他人電腦之類等行為,駭客並不是此總人,所謂駭客就是高階研究電腦研究人員以及資訊網路人員,這類人是不會做出黑客所做的破壞行為。

但是漸漸地,大家卻都混淆了這兩個字的含意,再加上中文在翻譯時,也乾脆把「hacker」翻成「駭客」(有點邢惡的形象),於是大家將錯就錯,將凡是在網路上有任何利用技術危害他人的人,就稱為「駭客」。
『怪客』(Cracker),香港譯為破網客,其描述含有狂妄、惡意或者是犯罪的意圖來不法存取系統與網路。是指專門利用電腦非法入侵或闖入他人電腦系統的人;進行破壞或盜取對方的資料 (Data) 與資源,或者搞破壞或單純作弄對方的惡作劇為目的。此外,他們還從事解碼活動和製造cracked版softwares。有些還將破解來的密碼或serial no.出售以圖利。常使用的手段為破解使用者的名稱以及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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