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zs30 發表於 2011-7-18 00:31:05

回復 14# -樂-


   
可惜的昰

我看到你#159留言已經是#160發文以後了

#160為回覆你先前的留言

認為無牽涉到評論該私服

所以沒有做刪除留言的動作

這樣也算不聽勸?

而#161對上述評論錯誤的地方做道歉

並加上希望開機GM對該私服設定做回應

便無再做發言動作了

以上解釋多次你們也沒有當做一回事

都是以版規來回覆

看起來還挺像複製文的只要該版有任何牽涉到惡意評論

無論任何情況 都可以貼 挺不錯的?

需要我講到這份上嗎?

這樣子很難聽~"~


補充

-樂- 在您的帖子留言。如下:
============================================
注意: 在說明情況時請附上證據來佐證你的話,否則版主有強制停止發問的權力
============================================
此點於留言之#152樓層早已詳述


#153 -樂-版主留言之樓層非我所屬無法複製
內文大致為要求回答間的態度
我態度不敢說非常好 至少也沒有口出穢言

#154 為 殘夢版主 發言回文警告
一個警告

#155 為該開機GM發言 並無留言

#156樓發言
先前文章已經有做解釋

#157 10:16
-樂- 在您的帖子留言。如下:
============================================
因為我看不出來那張圖有什麼異狀,若是要繼續此話題煩請移至評論區
============================================
此留言時間點為10:20
於#158回應異狀為何處

#158 做回應版主留言
-樂- 在您的帖子留言。如下:
============================================
其他人無參與這私服的人看不出來你那張到底要表達什麼,我只看到誰誰誰被啊森殺死,如果你無法清楚表達給這私服的GM,那麼就無須再繼續回覆
============================================
時間點為10:37對此篇回應的留言

#159 為 -樂-版主 發言回文警告
兩個警告

#160 此回文為回應-樂-版主10:37留言 解釋先前已經很詳盡

#161 無爭議不做討論

#162 羽澄晴版主發言重申警告
此文後也無人再做回應

而後 殘夢版主 發言應該是對我#156或#160其中一篇做處分


我的認知中

我看到#154警告時已經是發完#156了
看到#159警告時也是#160已後的事了
#153的要求回答間的態度問題似乎不適用於我身上?
這樣算來 殘夢版主 口中早就超過3個怎麼來的

殘夢 發表於 2011-7-18 00:32:55

本帖最後由 殘夢 於 2011-7-18 12:38 AM 編輯

回復 16# wazs30


#157 10:16
-樂- 在您的帖子留言。如下:
============================================
因為我看不出來那張圖有什麼異狀,若是要繼續此話題煩請移至評論區
============================================


這是第二次警告

請移至評論區

#159   為第三次


------------

編輯:

在評論區 發那種回覆 - 無違規

在宣傳區 發那種回覆 - 有違規

今天你是針對扣分一事

而我也告訴你為何扣分

主因 " 該區不是評論區 但你發表評論性言論 "






那件事情算不算一個案例

是在你發文貼出證據後

由版主斷定

而不是你自己斷定說"這不是一個案例"

wazs30 發表於 2011-7-18 01:00:35

回復 17# 殘夢


   

這是第二次警告

請移至評論區

#159   為第三次


這的確是一次警告
但不代表能否認我#158#160是對-樂-版主的回應






在評論區 發那種回覆 - 無違規

在宣傳區 發那種回覆 - 有違規

今天你是針對扣分一事

而我也告訴你為何扣分

主因 " 該區不是評論區 但你發表評論性言論 "


我也承認我到#156為止我的確有違規
但我再發#156文章時的狀況也有做詳細的說明
你們不接受 我也沒轍
但是#157 #158 #160所做的回覆皆是以回應 -樂-版主 的疑問為主
也全都有在文章開頭便貼上 -樂-版主 的留言

為何需要遭到扣分處分?

因為回應內容牽涉到前文?

還是你們的認知中 只要牽涉到先前評錀文 無論理由為何皆須受到處分?




那件事情算不算一個案例

是在你發文貼出證據後

由版主斷定

而不是你自己斷定說"這不是一個案例"

沒到案例那種程度

但也請管理團隊深思

對一般的玩家會員也算是一種基本的保障吧?


只是將此事原由完整講出

讓管理團隊做考量

並無作出是或不是的判定

goddameit 發表於 2011-7-18 01:14:30

判決結果:

關於wazs30會員申訴回覆被處分一事,經多次對談,和我最後審核,判定保持處分。

原因:會員違反宣傳區第二十條(惡意評論私服者..)的行為屬實,已在#6說明過最後扣分原因。

重要依據:版主已有告知會員的回覆已違反版規,會員執意繼續。

最後:

如過會員是要對規則上的有所建議,請另開主題選用[建議]分類並建議之。

如果無其他事情,則本申訴告終。

殘夢 發表於 2011-7-18 01:16:24

回復 18# wazs30


事情完整原由 > 至評論區發表

只要你是有理的 > 會員會幫你質問GM並看清楚此私服的營運狀況


樂分區因為你上面發言提出管理留言說明無須再回覆> 因為是評論性回文

可是你的 #160 仍是要回所以才扣分 > 引用的部份仍在執著該事件而回覆



之所以不同意撤銷是因為 你發表此篇後的問答回文

你似乎認為在該區發表那樣的言論是可以的?

如果今天你認為不合理

你應該說明你覺得何處不合理

版主會因情況不同而討論決定 是否沒這麼嚴重且有部份是回覆版主而能撤銷

但我們並無看見你覺得你的評論性回覆是有違反版規的

反之認為評論言論的回文

不發在評論區其他人看不見 > 執意繼續在那邊回文

而該服開機 > 在我#159 留言後

知道不該在帖子上繼續做相關回覆而停止


而有篇回覆 你的論點 > 發在評論區 會有不相關人士筆戰

但是在宣傳帖上 > 任何會員也都看的到 > 難道不會引發不相關人士筆戰嗎?

在評論區 > 適度筆戰 (不含人身攻擊非針對該私服評論者)是可以被接受的

在宣傳區 > 絕對不可筆戰

wazs30 發表於 2011-7-18 01:41:25

如果今天你認為不合理

你應該說明你覺得何處不合理

版主會因情況不同而討論決定 是否沒這麼嚴重且有部份是回覆版主而能撤銷

但我們並無看見你覺得你的評論性回覆是有違反版規的


正因為認為是對 -樂-版主 所以並不認為是評論性回覆
也就是說若今天我#157以後回覆皆以PM為管道
連同#156皆不會受處分的意思?

若是如此 這個處分我可以吃下
但是我依舊對管理團隊感到失望
但此後類似由GM要求至論壇PO文以至於引發筆戰
請慎重對代之
並非只留言最多者受處分
而引發筆戰者因在第三次警告之前做出道歉動作便完全無事

如過會員是要對規則上的有所建議,請另開主題選用[建議]分類並建議之。

我想開版建議是沒必要了
認為該狀況有必要討論 你們也會自行做討論
認為沒必要的話 開版建議也只是浪費各位的時間罷了

請管理團隊盡早休息

goddameit 發表於 2011-7-18 01:49:08

回復 21# wazs30


也謝謝會員穩重的提出自己的論述。

主題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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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被扣分 申訴一下